“奖励认定标准放宽,奖励人员范围拓宽,市民参与度、积极性也明显提高,为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近日,市处非办对今年第二批符合条件的10笔非法集资举报奖励进行集中发放。
据统计,自《南通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后,全市已累计收到群众举报各类非法集资线索230多条,打击处置涉嫌非法集资机构(活动)20多个;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收到涉嫌非法集资线索22条,符合奖励条件的15条,营造了群防群治、全民治非的社会氛围,形成了让非法集资无处藏身的良好局面。
火眼金睛,非法集资人人喊打
“每人投资一万五,买个矿机挖矿,5个月回本,5年内每天收益在96元-110元不等,第一年收益100%,以后每年收益200%。”在看到如皋市袁桥镇浦东村范某某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的“POCC矿机投资项目”后,市民姚先生立即意识到这涉嫌非法集资,并向市处非办进行实名举报,市处非办立即交办如皋市处非办调查核实。经如皋市处非办核查,范某某去年通过手机APP投资“POCC矿机”区块链项目,并以口口相传的方式推荐给2名同村的投资人参与。如皋市处非办对范某某进行了行政约谈,要求其签署停止非法业务、远离非法集资活动的承诺书,并对2名同村的投资人做好澄清说明。
今年4月下旬,通州区西亭镇草庙村村民徐先生发现,当地菜市场一出租屋内存在宣传以炒作虚拟货币为由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向通州区处非办进行举报。经核查后,通州区处非办及时对尚未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出租屋业主进行驱离,并拆除了原出租屋的违规宣传展板。通州区处非办立即给予徐先生1000元奖励。
“像姚先生、徐先生这样的有效举报,避免了更多人陷入非法集资导致财物损失。”市处非办负责人张乃华介绍,近年来,通过市处非办牵头组织的各类强有力的防非宣传活动,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不少市民已练就了“火眼金睛”,并且敢举报、能举报、愿举报,让非法集资无处遁逃。
一次举报,或可多次获得奖励
2018年6月,《南通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实施。为鼓励市民更加积极举报非法集资线索,今年4月,市处非办对该《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市处非办负责人张乃华介绍,修订后的暂行办法,举报门槛更低,奖励周期更短,覆盖人群更广。
非法集资大部分通过银行转账,银行机构在监测防控非法集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修订后的《暂行办法》对非法集资举报奖励人员范围进行拓宽:社会管理网格员、金融机构网点网格员、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等均列入奖励范围。今年以来,仅银行机构报送的非法金融活动线索就有58条,其中符合奖励条件的已有13条,还有4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正在核查中。
“为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公众积极性,修订后的《办法》对认定标准适当放宽。”根据《暂行办法》,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只要满足非法集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中任意一方面,且未被有关部门切实掌握的,原则均应给予奖励;对相关处置部门正在核查、处置的集资对象,如果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更为具体翔实的,也应当给予一定奖励;更值得一提的是,相关奖励发放不以集资案件的最终处置完成为前提,可以在线索查实、立案受理、判决执行等不同工作环节分多批次及时发放。
全民参与,共同维护金融环境
近年来,我市强化源头防范,开展打早打小,全面压缩非法集资的滋生空间,防范和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据统计,今年1至9月,全市新立涉嫌非法集资刑事案件28起,案件数、集资金额、集资人数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28.2%、62.3%和67.1%。
“以养鸡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市民张先生等多名群众向市处非办联名实名举报称,位于如东县掘港镇的某珍禽公司发布不实广告,以招募托养种斗鸡为名实施合同诈骗和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经如东县处非办、掘港派出所先后现场调查核实,目前,该公司已被立案侦查。市处非办对张先生等人给予400元物质奖励。
举报奖励制度的实施推进,也为全民积极参与注入一剂“兴奋剂”,逐渐形成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共同筑牢非法集资“防护墙”。市处非办张乃华呼吁,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在政府部门加大打击处置力度的同时,群众要提升金融风险意识,积极举报身边非法集资线索,群防群治,共同维护全市金融秩序持续稳定向好。 本报记者 张水兰 本报通讯员 孙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