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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 继续维持全省低位水平
2019-10-25 16:59: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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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 (记者蒋娇娇 通讯员朱余水)记者昨日获悉,根据市发改委相关文件通知,从11月1日起,市区(崇川区、港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实行新的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调整后,居民生活用气第一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300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2.6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300-600(含)立方米,销售价格3.10元/立方米;第三阶梯气量基数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4.02元/立方米。阶梯气价按自然年度结算。

  学校、幼儿园等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为2.68元/立方米。现阶段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阶梯价格制度及计量周期、“一户多人”用气增加量以及困难群体优惠政策等相关规定仍执行《关于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通知》。

  据了解,当门站价格一年累计涨幅达5%时,市区居民用天然气到户销售价格与天然气门站价格作同步、同向联动调整,对已经建立居民用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地区,可按联动办法顺价确定终端销售价格。此次调整后南通市民用天然气价格依然维持在全省低位水平。

标签:气量;销售价格;管道天然气
责编:胡悦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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