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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法院“家事审判”推行关怀式审理模式,调解撤诉率逾七成
2019-09-26 17: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储慧文 李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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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26日南通讯(通讯员 储慧文 记者 李志华)9月25日上午,海安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海安全市婚姻家事案件情况,并发布家事纠纷十大典型案例。

  发布会上,该院通过PPT讲解的模式,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家事纠纷审判白皮书》。据主讲人的介绍,2016年至2019年8月,海安法院共受理家事类纠纷案件4927件,平均每年1300件左右。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家事类纠纷案件的结收案比均超过100%,年平均调解撤诉率分别为74.67%、75.2%和73.04%,均显示出结案率、调解撤诉率高。同时家事类纠纷上诉案件数量少,2016年1月至2019年8月,全院民商事发改案件数为198件,其中家事案件被二审改判仅4件,改判发回率低。2018年7月之后,家事纠纷相对集中到海安法院高新区法庭审理,从2018年7月至2019年8月,高新区法庭受理各类家事纠纷683件,其中离婚案件583件,占比为85.36%。

  从案件类型来看,离婚纠纷在家事类纠纷中属“主打”类型,高达85%;其次为赡养纠纷,占比7%。审判实践中发现,占比较高的这两类纠纷,背后往往隐藏着长年积累的情感纠葛。家庭亲情、伦理道德被置之度外,当事人之间的激烈对抗时有发生。“我们的家事法官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进行情感交流,既要尊重当事人的理性判断和抉择,也要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加强引导,帮助当事人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采访中,该院高新区法庭丁培培庭长说道。

  近年来,海安法院瞄准家事纠纷“症结”,针对情感疏导修复采取一系列改革举措。用心营造以“家文化”为主题的法庭氛围,在立案后向当事人发送“庭长寄语”,正向引导当事人,利用亲友劝导、法治辅导等方式为双方创造化解纠纷的“冷静期”;同时,在家事纠纷处理上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必要时对家庭内部成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审理过程中,由法官先行举案释法,视情况邀请村居干部、邻里好友等人员参与庭审进行说理劝导,最后引导当事人做出理性抉择,通过推行关怀式的审理模式传递司法柔情。

  “我院在家事审判中秉持和谐、柔性、修复的理念,在具体个案的审判过程中,通过司法裁判的示范与引领功能,引导当事人回归遵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牢牢树立起文明进步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在全社会弘扬好品德、传承好家风、传播正能量。”海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宏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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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郭玲玲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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