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天气炎热,食物易腐败变质,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季节。记者从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获悉,针对季节性食品消费特点,崇川区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今年二季度,该区共完成并公布514批次食品(食品相关产品)样品监督抽检结果,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505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8.25%。
针对重点领域
展开交叉互查
正值小龙虾、烧烤消费旺季,入夏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各分局开展了以“龙虾店、烧烤店、酒吧”为重点的餐饮服务场所的交叉互查。在检查中,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夜市集中点10个,检查“龙虾店、烧烤店、酒吧”92家,整体情况良好,绝大多数经营者能守法经营。
交叉互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市民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检查内容涵盖4类13项,重点检查有无安全隐患、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
检查发现,部分餐饮服务场所的厨房环境卫生状况不佳,操作人员着装不符合要求,食品原料特别是龙虾索证索票不到位,清洗消毒设施不正常使用,从业人员健康证不全,电梯维护保养不及时,店牌店招、店堂广告用语违法、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
执法人员对发现的问题,均已督促当事人整改;对检查发现的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使用过期食品调味料、销售无中文标签食品、超范围经营冷菜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处理中。
获利6元被罚两千
不合格食品重罚没商量
因销售腐霉利超标的韭菜,一食品商行在仅获利6元的情况下,不仅被没收违法所得,还被罚款2000元。一超市因销售不合格的江米条,被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没收违法所得96.80元,并罚款10000元。近年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紧扣《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断加大对不合格食品的执法及处罚力度。
上半年,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100多人次开展餐饮服务场所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检查夜市集中点10个,检查餐饮场所142家,立案查处19件。
今年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有序开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在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网络食品安全、冻肉制品等专项治理,立案查处网络平台违规问题1件,查处未经检疫冻品牛肉及牛肉制品案2件,向海关和公安部门移送案件各1件,扣押冻品牛肉及牛肉制品累计3吨。承接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任务13项。完成区级食品安全抽检1427批次,合格1384批次,合格率96.99%。农批中心和农贸市场快检室共检测食用农产品近20万批次,发现不合格500余批次,销毁问题农产品3000余公斤。制定《明厨亮灶工程规范运行方案》,落实专人网上监管,初步实现从可视到可用。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
检查药品市场
保护群众小药箱
为进一步净化崇川药品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5月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飞行检查工作,此项检查将延续至11月。
本次飞检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GSP持续运行情况,药品购销渠道是否规范、票账货是否相符、温湿度调控设备和计算机系统是否有效运行等。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药品阴凉区温湿度超标;部分需阴凉保存的药品未放阴凉区;含麻黄碱制剂登记本记录不全;温湿度记录不全;部分药店执业药师不在岗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员现场向相关负责人反馈,责令限期改正。
今年以来,崇川区对区疾控中心和16家疫苗接种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2次。开展医疗美容行业、中药饮片、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在用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查处药品案件3件,医疗器械案件4件,化妆品案件2件。开展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共检查“保健”类店铺260个,对“重点”对象开展行动指导和行政约谈19次,制发《行政指导建议书》19份,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9份并跟进督促整改,立案查处“保健”类案件7件,开展药品抽检30批次。
(本报记者 袁晓婕 本报通讯员 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