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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盗窃手机 还用微信诈骗被害人家属万余元
2019-04-12 15:38:00  来源:南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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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不惧住户家中有人直接入户盗窃,还用被害人的手机微信诈骗其亲友共计一万多元,可谓“胆大心细”。4月9日,崇川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余某批准逮捕。

  余某现年24岁,初中文化,老家在河南省信阳市,曾因盗窃多次被治安处罚和判刑。3月26日,余某在南通市区转悠,找寻盗窃目标。他看到一户人家玻璃门开着,里面亮着灯,厨房有人说话,便进入该户室内,在卧室窃得拎包一只,包内有银行卡、身份证、医保卡、手机等物。盗窃得手后,余某迅速离开。

  3月27日上午,余某破解被害人手机的屏保密码,登录其微信,以被害人的名义向她的儿子、儿媳和侄媳妇要钱,最终成功从侄媳妇处骗得15000元,从儿媳妇处骗得2500元。被害人的儿子因打电话核实没有被骗,余某也随之被发现。

  当天,被害人重新办理手机卡并登录微信,发现还有一万多元留在微信账户内。经查,余某使用被害人的手机微信以转账、消费等方式支出三千多元,其盗窃的手机价格鉴定为800元。经被害人报案,余某于3月27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手机、银行卡被盗,不法分子继而用被害人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这是很多人都遇到过的事情。对此,检察官“有话说”:平时不要把手机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物放在一起;发现手机或银行卡等物品被盗或遗失后,应尽快申请补卡或临时停机,并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平台的客服电话进行挂失处理;日常生活中,如有亲友通过微信、短信等渠道借款时,务必通过电话或者当面核实;应避免使用个人的生日作为重要密码;如发现被骗立即报警,力争把经济损失降到最低。(通讯员 葛明亮 陈志佳 记者 仇禅慧)

标签:被害人;手机;盗窃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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