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近期抽检10类食品434批次样品的结果,共有11批次不合格,涉及南通2批次,具体为:
海门市惠春食品商店销售的鲜鸭蛋,生产日期为2018-10-17,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海门市士明粮油店销售的洋鸡蛋,生产日期为2018-10-18,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综合技术中心。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请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一种硝基呋喃类抗生素,研究表明,硝基呋喃类药物具有严重的致癌、致畸胎等毒副作用,2002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及2005年10月2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560号,硝基呋喃类药物为在饲养过程中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