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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预售促销要注意:“订金”能退、“定金”不退
2018-12-17 08:55:00  来源:南通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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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玮丽 实习生朱谦)记者11日从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工商局12315全系统共受理各类消费者投诉10441件,其中网络投诉1541件,占整个消费投诉量的14.76%。投诉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家居用品、服装鞋帽、食品、家用电器、儿童用品,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广告虚假宣传、不及时发货、货不对板等方面。

  工商部门特别提醒消费者,在面对商家预售促销时,要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不退,订金能退”。 在交了“定金”的情况下,若消费者违约,则无权要求商家返还定金;若商家违约,则必须依法双倍返还。而“订金”则仅具有预付款作用,当合同不能履约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目前,很多电商平台预售商品中需要消费者支付的多为“定金”,而非“订金”,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

  此外,工商部门还提醒消费者详细了解折扣规则,关注商品价格波动。部分经营者和平台存在“刷单炒信”行为,消费者切莫仅凭信誉高低选择商家,可通过查看追加评论等途径多方面了解。网购商品时,要记得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一旦发生消费争议,要注意留存聊天记录、商品页面截图、电子订单、付款记录等电子数据,方便日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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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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