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一名男子于晚上驾驶小轿车行驶中,不慎撞上花坛,撞倒的花坛又撞坏他人的轿车。为逃避赔偿,男子请来女友顶包。10月30日,据海门城区中队办案民警介绍,涉嫌交通肇事的刘某某被警方给予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涉嫌提供虚假证词的女子杨某某被警方行政处罚。
10月23日晚上9时10分左右,海门城区交警中队接110指令:海门长江路东洲中学对面有人驾驶白色小型轿车撞在路中间花坛上,花坛撞到报警人的轿车。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经勘查,白色小型轿车撞在路中央的花坛及护栏上,车辆、花坛及护栏均损坏。此外,还有一辆被倒下的花坛砸坏的轿车。经询问现场两男一女,女子杨某某自称是白色小型轿车的驾驶员,一男子韩某某称事发时坐于肇事车辆副驾驶位置,而另一男子刘某某则自称事发时不在车上。
由于事故存在疑点,民警将两男一女带至中队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询问。民警对杨某某进行法制宣教后,杨某某承认了其帮朋友刘某某顶包的违法事实。 通讯员晓潘 龙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