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电热水器的普遍使用,使洗澡成为一种享受。但您知道吗?其实电热水器也是有使用年限且需要定期保养的。如果“超期服役”,很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近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和平桥分局就接到一起某品牌电热水器因“超期服役”导致使用时突然爆炸,与商家协商无果后,希望市场监管部门出面调解、帮其维权的投诉。
据投诉人陈先生透露,他是在2008年购买的该品牌电热水器,当天,他刚插上插座,就听到“砰”的一声响,随后火就把浴室吊顶烧着了,他连忙喊来了邻居,一起泼水,好不容易把火给灭掉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陈先生希望该品牌商家赔偿其屋顶维修费用和一台新的电热水器。
基于以上情况,和平桥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与该品牌电热水器负责人取得联系,负责人表示确实接到过陈先生的投诉,并已安排工程师现场检查,结论为该电热水器“超期服役”且使用不当。负责人同意给陈先生更换电热水器并给予适当补偿,但由于陈先生索要高额的精神损失费,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并对《产品质量法》以及2018年7月3日正式发布并实施的《储水式电热水器的安全使用年限》进行讲解,告知双方“热水器在正常工作时的安全使用年限应不低于8年,并确定安全使用年限应从购买之日计起,并连续计算”以及企业在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过程中有告知消费者安全使用的义务等相关知识,最终,此次消费纠纷以该品牌经销商提供一台新的电热水器和5000元补偿圆满化解。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超龄使用电热水器产品,等同伪劣产品的危害程度,因此一旦达到使用年限必须要及时淘汰;其次,应当定期开展保养,如首次使用时要先上满水然后排空,对管道以及内胆进行初次清洗,以后每半年就要手动清洗一次,每隔3年就要深度清洗一次,并请专业人员检查内部部件老化情况,从而确保使用安全。
记者陈静 通讯员陈天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