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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恐吓债务人 暴力讨债成被告
2018-09-05 12:00: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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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9月5日南通讯(通讯员 李慧)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是采取暴力手段讨债,往往适得其反,不但钱要不回来,还可能让自己成为罪犯。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被告人刘某、王某、管某因暴力讨债而站在了被告席上。

  经依法审理查明,谬某(另案处理)与被害人曹某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海门市人民法院曾于2016年7月作出民事判决,判定被害人曹某与顾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向谬某支付货款人民币近18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曹某和顾某互负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4月,因曹某未履行清偿责任,谬某遂联系被告人刘某,请刘某帮其向曹某索债。后刘某联系被告人王某、管某等人共同向曹某追索债务。2017年4月20日,谬某与被告人刘某、王某签订了委托书,委托二人等向曹某催要欠款,并提供资金。后被告人刘某、王某、管某、“小东北”(另案处理)经共同计议,先后6次采用请艾滋病患者恐吓、喷泼油漆和粪便、撒纸钱等方法,向曹某索债,严重影响了曹某及其家人、曹某的生意合作伙伴王某等人的正常工作与生活,其中刘某、王某参与实施作案6次,造成损失6065元,管某参与实施作案3次,造成损失4939元。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纠集王某、管某等通过极端手段索债,情节恶劣,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等待三名被告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原本作为原告的一方反而成为被告,谬某为此后悔不已。

  法官提醒,暴力讨债已被国家列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范围,在此提醒广大债主,不要步谬某后尘,凡事都应通过法律途径才能真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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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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