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法院因势利导推进繁简分流效果明显
中国江苏网12月15日南通讯(通讯员 芦霞)海安法院准确把握上级法院要求,紧紧结合自身实际,因势利导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1-11月,共新收各类案件12962件,结案11009件,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13.05%和8.48%,,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2个月以上未结案率、实际执结率、调解率等指标居全市第一方阵,审判质效呈良性发展态势。
做实“门诊室”,管控诉讼案件入口
“纠纷在法庭诉前调解成功的,是否进入诉讼程序?”11月9日,省高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委谢国伟到海安法院曲塘法庭督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时务实发问。当获悉通过驻庭调解、诉调对接212平台等机制,大量传统纠纷、突发性纠纷在诉前化解并不再进入诉讼程序后,谢专委频频点头,“这样很好,法院、法官应该在推动矛盾纠纷及时、诉前、实质化解中发挥作用。‘海安经验’值得推广。”
多年来,海安法院不断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新举措,注重运用县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成果,推进纠纷诉前化解,缓解法院收案压力。推动县综治部门将万人民商事发案率纳入对区镇考核,促进基层调解组织作为普通民事纠纷“第一防线”作用发挥。以人民法庭为基点,深入推进片区法官、巡回审判等工作。诉讼服务中心与人民法庭服务站作为诉调对接212平台、321机制“集控”中心,承担对法官参与辖区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联动调解工作管理考核功能。2015年以来,成功在诉前化解网恋引发的坠楼死亡、某机械公司员工工伤死亡等重大纠纷43起。
立足做实与司法调解的联动,在院本部诉讼服务中心与法庭诉讼服务站同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制定实施《关于驻庭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的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调解室收案范围及工作期限、流程,规范调解员工作机制及管理考评。诉讼服务中心保险行业协会、物业、妇联人民调解窗口今年以来接受委托调解363件,独立调解成功233件;法庭调解工作室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小额交通事故等案件委托调解845件。
做优“卫生所”,疏通案件分流通道
“我这么大年纪第一次上法院,没想到这么快就把事情解决了,谢谢刘法官。”年过半百的老祝拉着高新区法庭助理审判员刘晶晶的手连声道谢。
11月初,老祝和三个工友手持六千元到3.6万元不等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讨要公司所欠劳动报酬。综合考量案由、事实查明难度、诉讼标的、当事人情况等因素,四个案件很快进入速裁渠道,到了法庭速裁法官刘晶晶手上。刘法官很快电话联系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获悉其正在外地出差,电话进行相关法律释明和开展调解工作后,约定调解时间,组织双方调解并达成了协议。四个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共费时9天。
大量常见、简易案件第一时间纳入速裁机制,得到批量、快速化解,缓解了存案压力。为建好简案快审“卫生所”,今年初,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增配一名立案庭副庭长组建速裁团队,专司城区简易案件速裁;6个人民法庭各确定1名速裁人员,其中1名为副庭长、员额法官,5名为法官助理;执行局设立简易程序执行组,全面推进简案速裁。7名审理速裁法官共收案1757件、结案1435件,在全院民商事案件中占比24.49%、22.3%,平均审理天数53.15天。
与此同时,注重强化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窗口、实体功能发挥,敏锐捕捉收案苗头,“张贴”示范案件,给出司法指引。针对“知假买假索赔”案件增多态势,依法驳回知假买假后30余次在本院及周边法院提起诉讼的张某诉讼请求,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发布,其未再提起诉讼,周边类案也销声匿迹。
做强“专家号”,实现司法延伸功能
“人民法院在这里实体化办公,应邀参加调解工作,对交通事故纠纷妥善化解发挥了很大作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夏士伦热忱地说。今年3月,海安法院在县道路交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交通事故专业审判法庭,三名民事法官定期驻点办公、开庭,并应邀参与公安、民调调解,共驻点审理案件41件,调解率83.87%,无上诉无投诉,参与调解纠纷124件,诉前化解101件,受到广泛好评。
运用“专业审理”推进繁简分流,海安法院对于进入业务庭室的案件进行了“二次分配”。先后在民事、行政、人民法庭等业务庭设立劳资纠纷、民间借贷、信息公开、交通事故等专业审理团队或人员,实行类案集中规范审理,提升了审理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
专业审理对发挥司法延伸功能的促进作用体现在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即时调研,为社会治理提供司法智慧。如针对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较去年同比上升32.22%的现状,对近两年欠薪逃匿引发群体性劳资纠纷进行调研分析,向相关部门专题汇报。发挥专业审理人员业务和实践优势,与县综治办、大调解中心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专业调解指导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明确9名员额法官为县内9个专业调解机构的定向指导员,参与纠纷调解、进行司法确认,定期开展公开庭、讲座培训及调解文书阅评工作,促进专业调解类案化解作用发挥,缓解平安稳定及法院审判压力。
“要将繁简分流作为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善用外部资源,深挖内部潜力,结合实际需求务实推进,达到纠纷诉前分流、简案快处理、繁案出精品的效果。”海安法院院长任智峰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