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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 预计全年可减负474万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7-11 09:25:00

  中国江苏网7月11日讯 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日前印发通知,从今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据测算,仅南通市区预计全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474万元。

  据介绍,此次降低收费标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农药实(试)验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等,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以及公安、水利、农业、知识产权等部门。

  其中,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160元;出入境通行证收费标准,一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多次出入境有效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由每证250元降为每证2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50元降为每证40元。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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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