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南京城墙廉政文化展》亮相 解读"筑城问责制"
2018-10-29 08:39:00  来源:南京日报  
1
听新闻

  烧造城砖的“问责制”是怎样建立起来?数以亿计的城砖如何验收保证质量?城墙建造过程中,有过哪些反腐案例……近日,在中华门瓮城内临展厅亮相的《南京城墙廉政文化展》,结合史料文献和城砖铭文中的相关记载,列举了南京城墙营造过程中惩治贪官、明初廉政制度等翔实案例,带领观众领略南京城墙所蕴含的廉政文化。

  责任人达11级,砖上留名签“保证书”

  南京城墙砖文上有规范且最为全面的生产责任制系统,造砖设计的各阶层人员姓名、职务都印于砖上,上至府州县各级官吏,下至造砖管理基层组织人员与烧造工匠,责任人自上而下最多达11级。这种精细的问责制度,在中国建筑史上绝无仅有,这一创举有效加强了制砖工序的管理和监督,避免了粗制滥造残次品的产生。

  在城砖铭文上“留名”的各级责任人,相当于签下了一份“工程质量责任书”。修筑南京城墙留下的“问责制”,对当下依然具有历史借鉴价值。

  比如,府、县提调官作为烧造地区的负责人,肩负着城砖烧造的责任;“通判”、“司吏”、“主簿”是监造者。一旦发现城砖质量不合格,两者都要被一并问责。

  持砖相击抽检质量,两次不合格将追责

  据现代技术检测,南京城墙砖每平方厘米的抗压强度至今仍有100—150公斤,比很多“现代砖”的强度还要高。令人好奇的是,数以亿计的城砖在烧造完成后,要如何验收以确认质量是否合格呢?

  南京城墙保护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烧制好的城砖运到京城后,要由工部组织验收。检验官会派两名士兵从每批城砖中任意取出规定数量,两人相隔一定的距离抱砖相击,如相击后城砖不脱皮、不破碎且声音清脆,方为合格。

  如果有掉皮、破碎、声音混浊,出现裂缝或表面弯曲不规则,超出一定比例后,就会判定整批城砖不合格,责令重烧。若是两次检验均不合格,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私放筑城囚犯,受贿监工被罚充军

  明代初期是我国封建历史上少见的吏治清明时代,朱元璋执政期间实行严酷的重典之治,也十分重视“警省”臣民的预防犯罪思想。他亲自收集了大量案例编撰《大诰》《醒贪简要录》《昭鉴录》等,作为从政必读之书钦发全国,警示和教育各级官吏。

  《大诰》中还记载了一桩官员私放筑城囚犯脱逃的案件。当时,朝廷命留守中卫千户所郭成监领囚人砌筑城墙,没想到郭成财迷心窍,居然收受了囚犯舒余庆的三百贯钞,偷偷地将其释放。为了掩盖罪行,郭成又用所收贿赂中的六十一贯钞,到土工宋官保处买了个死尸顶替舒余庆,并将尸体掩埋。事发后,郭成受到了严惩,被判处发往金齿(今云南保山)充军。

  烧砖不扰民,父子提调官成“好官样板”

  明城墙的建造耗资巨大,官吏们利用手中职权营私舞弊、鱼肉百姓的现象难以禁绝,但也有一些官员能够廉政爱民、勤政职守,成为百姓口中的“好官样板”。

  当时,安徽繁昌县的两任提调官刘赓父子,就是南京城墙筑造中清正廉洁、忠于职守的一个典范。据史料记载,刘赓原为河北宛平主簿,后来到了安徽繁昌县任职,负责当地的城砖烧造工程。刘赓在恪尽职守的同时,也注意体恤民情,因此深受当地百姓的拥戴。刘赓死后,朝廷任命其子刘权袭父职。刘权上任后也继承了父亲的体恤民情的做法,直到南京城墙建造完成,朝廷已不再烧制城砖,但当地百姓却不愿刘权离开,甚至赠以田地请求刘权及子孙留在繁昌。

  本报记者朱凯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