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融媒体记者何钢通讯员宁建轩)市建委日前发布《关于明确促进南京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奖励措施的通知》,明确落实奖励措施,建筑企业最高可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2019年,南京市建筑业总产值4803.11亿元,同比增长11.83%,占全省13.06%,位列全省第二。在最新公布的2019年度江苏建筑业百强企业名单中,南京有19家企业入选。通知提出,自2019年起,南京以外建筑业领军企业落户本市的,符合条件将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并在获得奖励后第二年起,与本市建筑业企业享受同等奖励政策。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将总部迁入南京或在南京设立一级及以上独立法人子公司的,在办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后的三年内,按年度排名进入南京建筑业“龙头企业(房屋建筑综合类)”前20名,前10强分别奖励500万元,11—20名奖励200万元。
通知鼓励南京本地建筑企业做大做强。2019年—2020年期间,本地建筑业施工、勘察设计等企业符合条件也将给予一次性政府资金奖励。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为特级的,当年给予奖励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