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耿文博 通讯员 王 静) 近日,南京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线下服务能力评价指南》。《指南》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经营主体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应根据《指南》明确的规范,提升其线下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社会公众安全满意出行。
《指南》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作为运营单位,应取得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并应在本市注册或在本市注册分公司。同时,按车辆运营规模分为一类、二类、三类运营单位。运营单位应当在本市具有与运营规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包括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及停车场所,并配备开展工作所需的设施设备。确保办公场所与运营单位运营规模相适应、培训教育场所具备线下和线上多种形式培训教育的能力、停车场所具备对营运车辆车容车貌及技术状况和附属设施进行检查的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对南京网约车车辆条件作了修改,原规定的电动车轴距不变,续航里程由150公里增加到30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