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书法是中华民族文化的代表,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高度物化,在最简约的层面上浓缩了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
当代书法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建立在书法文化的本体规律和社会发展的科学认识之上,而引领当代书法审美方向从根本上需要哲学的思考。
长久以来,人类从未停止探究美的本质,以唤醒人们对世界事物的最直白的记忆。面对民族精神特有的文化记忆——书法,我们今天坚守什么?创造什么?这是书法艺术工作者首要回答的问题。回归不是复制,传统的美好不能一成不变地替代今天的时代脉动。不能进入“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艺术家终将成为时代的弃儿。我们说,科学、艺术、哲学中,哲学是“第三种智慧”。当下书坛的“对症治疗”,需要“哲学经方”,需要中国传统哲学走向当代哲学的时代思考,催生出“智慧方案”。此“慧”是定理,是重塑东方美的“第三种智慧”,它预示着当代书法美学精神的战略定位。
中国书法的基本精神如《礼记》中所说的“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道中庸”。鉴此,“道中庸”“致中和”“极高明”成为中国书法写意精神的核心理念。老子的“道法自然”,庄子的“唯道集虚”,老子的“玄鉴”,庄子的“心斋”“坐忘”,已成为千年以来中国艺术的“大本大宗”。此一“大本大宗”正是今天书法美学境界追求的指南。
作为当代书法艺术的审美自觉,或许可以提出这样的坐标系——其纵轴是从传统和出新的结合中看待未来中国书法的趋势,这是一个时间轴;其横轴是在当前全球化语境下找到书法艺术的审美定位,确定其存在的时代意义,这是一个空间轴。这是对书法艺术功能的文化反思,是对艺术发展规律、特点的准确把握和必然选择。由此可见,当代书法事业的发展将取决于书法创作审美科学评价体系的构建。这里的“科学”不是自然科学的“科学”,而是哲学意义上的“合时合宜”,即“中庸”理念。这一艺术标准与评价体系的构建必须扎根于中华美学精神的沃土上。
中华美学精神扎根于民族哲学的人生情韵和民族文化的诗性传统,确立了以人文关怀为内核,以大美情怀为视野,以美境高趣为旨归的中华美学体系,聚焦为真善美诗性交融的美学精神。
当下是一个需要哲学、需要思想,也一定能产生思想的时代。中国文艺界长期以来存在二元对立的单向思维。过去曾将文艺从属于政治,以政治思维取代审美思维;现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文艺从属于经济,以利润思维取代审美思维。这种美学的单向思维病态,还表现在对中西文化关系的处理上容易走向片面与极端。有些人“以洋为尊”“唯洋是从”“以洋为美”,热衷于“去中国化”“去思想化”“去价值化”“去历史化”“去主流化”,那一套“绝对是没有前途的”。同样,固守历史遗产,不敢放眼去吸收世界文明中的优秀成分也是没有出息的。
弘扬中华美学精神是一个哲学大命题,它是当代中国艺术发展方向的根本所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张世英教授提出了“美指向高远”“美感的神圣性”等原创性时代美学理论主张,这对匡正市场经济大潮中文艺创作的媚俗化、功利化起到了引领作用。张先生从传统哲学走向当代的中西文化比对研究中提出的“民胞物与”“万物一体”到“万有相通”,体现了文化立命到生命智慧的创造过程;会通中西,关注现实,唯变所适,体现了美学的任务是培养独立人格和超越精神,是“境界”之学。
弘扬中华美学精神,从当代哲学意义层面上必须把握:一是“天人合一”而非“主客两分”,这是中国哲学基本精神所在。二是以“万有相通”的时代思维看待中西艺术审美,明确艺术想象和情感体验在审美活动中的意义。“哲学的最高任务不是认识相同性,而是把握相通性。”审美不能比附于科学,异化为技术。必须将中西文化内质异同,通道器、通情理,才能致力于时代文化创造。处于社会转型的中国当代美学更须重视艺术审美实践,要有一种形而上的哲学本体意识的关注。三是须深化对中国古代“隐秀说”(意象说)和意在言外的审美传统的领悟。追求诗意,高扬人文精神境界。美,除了讲究感性形象和形式之外,还须具备更深层次的内蕴,这内蕴的根本在于显示人生最高意义的价值。这就是海德格尔所说“澄明之境”的“神圣性”。所以,“美的神圣性”,就是高远境界之美,是心灵美的支撑,而非单纯的事物之美,娱人耳目之美。
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在艺术实践中的导向意义:一是主张形神兼备,不唯形式至上。中华美学精神的基石是美与真善的贯通,其核心是蕴真涵善的美情观,其理想是超逸高远的美境观,倡导内容与形式兼备,以境界情趣为要的美感向度,强调作品的情感、思想、风骨与襟怀。二是重视情理交融,崇尚蕴藉隽永。以真情流露和个性凸显为艺术之真美。中华艺术的写意精神,其至境往往不在写实,而在虚实相兼,境界高远。三是标举生生之美,弘扬诗性品格。中华美学精神承中国哲学之源,以生生为美,将天地万物都视为有生命的存在,崇尚艺术的生命情韵和诗性超越。由此可见,中华美学思想、理论和精神具有鲜明的民族思维和民族学理标识。中华美学精神重在写意。美在意象,孕育出包括情、趣、境、气、韵、味、品等一系列具有民族学理特质的美学元素。
古希腊先哲苏格拉底说“未经思考的人生毫无意义”。同样,未经真正时代思考与实践检验的所谓“形式创新”“艺术体验”必定是苍白的。因为“人类的全部尊严,就在于思想”,思想的力量来自它是人类信仰的细胞。在当下书法艺术发展的生长环境中,我们千万不能忽视由“精神迷惘”导致“本真扭曲”的现象。我们今天承继中华美学精神,在于延续书艺本体的文化命脉,而不是装饰表层的社会生活。饶宗颐先生的“万古不磨意,中流自在心”正是道明了随境而化,中得心源的哲理。当代书法的创化精神,不但要在传统经典中“偷得梨花三分白”,更要“借来梅花一缕魂”。中国当代书法美学精神,一是蕴含在中华传统哲学中的写意精神,二是表现为一个运动着的通变过程。它的时代性,既不能仅仅局限于古典美学,更不能从西方的现代美学概念生发。它不是单一的追求技巧与形式美的递变,更多的是从审美理想、道德高度与文化价值层面去提升。其精神内核就是崇尚真善美的高度融合,就是美学高度的“人民性”问题。它应该是具有民族的历史感,富于民族灵性、民族气质和民族语言特色,是中华民族审美集体意识的精髓与灵魂。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他的美学精神在于“融古为我”,其艺术经典性必然是时代的文化创造。
(本文刊于中国文化报 美术文化周刊,作者系清华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