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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人大常委会 原副主任王登华被公诉
2018-11-22 09:21: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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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许震宁)日前,因涉嫌犯有受贿罪,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登华被依法提起公诉。昨天,省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这一信息。

  王登华是被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

  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登华利用担任南京市江宁区百家湖街道、秣陵街道党工委书记,江宁区财政局局长,江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开发、财政资金调拨等事项上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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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胡毅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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