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南京首例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案判决,罪犯获刑6年
2018-11-12 09:21:00  来源:南京日报  
1
听新闻

  本报讯(通讯员缪凌燕 记者许震宁)因吸收客户理财资金3980万元未存入银行指定账户,涉嫌犯有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某银行理财经理李晓明(化名)被秦淮检方依法提起公诉后,近日获刑6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检方有关人士介绍,本案系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名设立以来,我市办理的首例此类案件。

  2010年,31岁的李晓明成了某银行理财经理。因为业绩不错,客户们都比较信任他,70多岁的宋阳(化名)就是其中之一。当时,宋阳在李晓明手里签订了第一份理财合同,理财金额为1000万元,年收益为10%,期限30个月。当这份合同到期后,宋阳的理财账户里一共有了1400万元。

  2013年和2015年,宋阳又陆续在李晓明办公室内签订了两份理财合同,总共投入1700万元。2015年,宋阳还介绍其两个女儿和一个朋友到李晓明处投资,分别出资400万元和1000万元。出于对李晓明的信任,宋阳的女儿签完合同以后,还把网上银行的U盾交给了李晓明,由他来负责操作转账。

  宋阳小女儿回家仔细阅读合同时,发现这份合同与其父所签的第一份合同并不一样。那份合同金额是1000万,年收益是10%;而她们姐妹的合同总额是400万,年收益却不低于14%,且她们的合同并非理财合同,只是一份国际公寓的融资合同。不放心的宋阳小女儿经询问和查询,发现从她们资金账户中转出去的资金到了一个个人账户,而非银行账户。原来,宋阳他们所签的这些理财合同,是李晓明在银行正规合同上稍作修改后、用伪造的公章和签名印章制作的。

  宋阳的女儿一直在追问李晓明真实情况,而李晓明一直在推脱直至失联。万般无奈的宋阳等人将合同带到银行询问。银行经过调查,发现李晓明以银行名义私刻公章签订理财合同,遂向警方报案。到案后,李晓明交代,他在做银行理财经理期间,其个人债务高达八九百万元,便想到了伪造银行理财合同、用客户的钱填补亏空。实际上,客户的理财资金都被李晓明转到了其与朋友合伙开的公司账户上了,全部用于经营投资项目。像宋阳这样在李晓明处投资的客户,总共有11人,总投资额3980万元。终因亏损严重,李晓明在负债4000多万元后,其和朋友开办的公司难以为继,直至案发。

标签:
责编:徒滢 崔欣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