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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期出故障,4S店拒绝免费修
2018-10-31 09:22: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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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郭爱珍 者许震宁)本月16日,消费者杨先生向12345反映,称其购买了一辆荣威I6汽车,现汽车出现故障,且在“三包”期内,要求4S店免费维修。但4S店以其未按说明书要求进行保养为由,拒绝免费维修。

  接到投诉后,六合区消协会同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鞍分局工作人员联合进行了调查。

  经查,今年2月份,杨先生在位于六合区马鞍街道的经销商南京某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荣威I6汽车。在约7个月的时间内,杨先生的汽车行驶了4.7万公里。而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及机动车一般保养常识,每5000公里至7000公里机动车须保养一次。根据这一常理,该车应该至少维保了6次左右。但杨先生仅能提供两次维保记录,一次是首保,在4S店完成;第二次是常规保养,在销售商处完成。应有的之后三四次保养,杨先生均无法提供保养记录。

  经4S店检查,该车故障为变速箱电脑板损坏。

  因此,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保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的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三包”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六合区消协认为,杨先生车辆使用频率高于一般车辆,却无法提供按期保养记录,属于使用、保养不当所致,不符合免费“三包”维修的相关规定。

  对此,杨先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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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徒滢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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