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毛庆)南京的高温即将来袭。近日,市人社局向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发出《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期间劳动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全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开辟“劳动仲裁维权绿色通道”,受理对用人单位拒不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的仲裁申请,做到“快处快裁”。
《通知》指出,广大用人单位要严格执行高温期间作业的工作时间规定,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高温期间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和身体健康。高温津贴标准从2018年6月1日起调整为每月300元。
《通知》要求,加强对建筑施工等露天作业场所,涉及高温、高湿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兼并重组、搬迁停产企业,以及化工、钢铁、水泥、造船等产能过剩行业企业的监督检查,及时动态掌握企业劳动关系运行情况,及时发现报告预警信息。市、区、街(镇)将联动开展为期3个月的高温季节劳动保障专项执法监察,重点检查用工单位有关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合法权益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