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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录像中 广告牌反光“拍下”肇事车
2018-06-11 09:10:00  来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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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建邺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件,在没有监控视频、没有目击者的种种不利条件下,路边一块广告牌“记录”下案件发生经过,给警方提供了破案的重要线索。为抓到肇事嫌疑人,交警四大队事故民警便衣走访,历时半个月终于找到了肇事骑车人。

  遇到瓶颈,树杈和路牌遮住了案发现场

  事情发生在5月18日。当天8时许,市民龚先生在汉中门大街步行,行至农业银行门口时,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过来,将其撞倒,骑车人也摔倒在地。龚先生捂着被撞伤的小腿,试图坐起来,这时,骑电动自行车的男子拍拍屁股站了起来,主动对龚先生说:“你等一下,我马上带你去医院。”说完,他将车扶起,麻利地骑了上去,迅速离开了现场。

  龚先生望着突然远去的肇事者,愣住了,在路人帮助下,他坐了起来,并拨打110报警。

  经医院诊断,龚先生左小腿虽感肿痛,幸运的是没有骨折。

  尽管伤势不重,但是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的行为让龚先生十分气愤,他住院治疗期间,手绘出一份事故发生经过的草图,交给了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希望民警尽早找到肇事者。

  这张草图画得很形象,可是因为肇事者是从后方过来将龚先生撞倒,他并没看清对方面容,也不记得车牌号,只能描述肇事者逆向行驶、撞车后掉头逃跑的经过。

  负责此案的陈警官在现场调查时还发现,事发地位于非机动车道,虽然有一处监控探头对着案发现场,但一棵大树树枝和一块挂在空中的路牌,正好遮住了事发现场。此外,路边有一排公共自行车停车区广告牌,挡住了人行道上行人的视线,也没人看清肇事车的车牌。

  电动自行车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难度向来很大,这一次,民警刚开始调查就遇到了瓶颈。

  柳暗花明,广告牌反光“拍下”肇事车

  陈警官只好一遍又一遍观看监控,希望能发现一些可能被疏忽的地方。

  “大树和路牌将事发现场遮得严严实实,根据受害人指认,我们只能确定案发地在公共自行车停车区旁的非机动车道上。”陈警官说。

  监控探头拍到了公共自行车停车区,他盯着这块区域,突然,发现监控中,停车区广告牌上有车影一闪而过。

  “广告牌上有一层塑料面,从某个角度看确实可以反光。”这个发现让民警兴奋不已,他又将视频录像倒了回去,紧紧盯着那块反光的“屏幕”。

  果然,就在5月18日7点58分时,“屏幕”上模糊地显示出,一辆逆行的电动自行车撞到人,车辆倒了下来,不过很快,这辆车又被扶了起来,掉头走了。

  逆向行驶、撞人、掉头逃跑……这些特征完全符合龚先生的描述,陈警官判断这极可能就是肇事车,且7点58分就是案发时间。于是,他围绕该时间点,继续调取周边道路监控,终于发现,在案发时间内,只有一辆电动自行车逆向经过案发地附近,这辆车红白相间,骑车人身穿深色上衣。不过,因为电动自行车号牌比较小,无法看清车牌号。

  陈警官通过视频监控查询行车轨迹,发现这辆车在案发前从汉北街驶上汉中门大街,撞人后匆匆往回骑,最后消失在汉北街里。

  “汉北街一带老小区很多,支路街巷路网密集,肇事者对道路十分熟悉,很有可能就居住在附近。”陈警官判断。

  便衣寻访,民警历时半个月抓获肇事者

  为了找到这名肇事者,陈警官开始了“大海捞针”:一方面,他继续调取监控,摸排判断肇事逃逸线路;另一方面,为了不打草惊蛇,他身穿便衣,在汉北街至汉中门大街一带老小区中寻找那辆红白相间的电动自行车。

  不过,这两条“路”走起来都不是很顺。汉北街一带有莫愁新寓、凤凰西街等众多老小区,小街小巷特别多,监控探头却很少,陈警官只能凭着职业敏感,大胆推测逃跑路线,并尽可能通过监控视频佐证自己的推测。可是,在众多老小区转了一圈,他并没有找到那辆肇事车。

  会不会肇事者将车藏起来了,或是自己寻访时肇事者正好不在家?陈警官没有放弃,一边利用下班后的晚间时间去小区摸排,一边继续调取监控。终于,在凤凰玫瑰园附近一家集贸市场门前的监控探头中,他再次发现了肇事者的身影,当时该车正往汉中门大街方向驶去。

  很有可能肇事者在汉中门大街附近上班。6月4日,陈警官再次穿着便衣沿汉中门大街往东北方向步巡查找,终于,他在某集市里发现一辆与监控视频中肇事车高度相符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人正是在集市中做生意的朱某。

  看到交警找到了自己,朱某知道无法抵赖,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

  目前,交警四大队认定朱某要承担本起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同时,他还因肇事逃逸,将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和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本报通讯员郎伟超

  本报记者王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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