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 >江苏新闻 > 正文

0

东海一宾馆未依法实名登记被罚10万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金丹丹 谢任政   2017-10-17 10:03:00

  中国江苏网10月1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金丹丹 谢任政)日前,东海县一家宾馆为了盈利,未对住宿人员进行实名登记,东海警方依据法律规定对该宾馆开出了全县首张“反恐”罚单,罚款十万元。

  我们都知道,住宾馆第一件事情就是用自己的身份证进行登记,但是常常有一些人,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不愿以自己的身份证示人。这时候,有些宾馆经营者为了盈利,不按规定核实住宿人员的信息,甚至明知住宿人员用的是虚假的身份信息却装作视而不见,使公安机关的管理规定成为一纸空文。为了加大对这一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东海警方就加大了宾馆对住宿人实名制的管理力度。

  10月14日晚,东海县公安局牛山派出所民警史明健在对辖区一宾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宾馆内一住宿人员杨某未在宾馆前台登记身份信息就办理了入住手续,经查询,该宾馆于今年7月份就曾因不按规定对住宿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查验被东海县公安局罚款并责令改正,然而这次又是明知故犯,法律在其面前形同虚设。史明健立即将相关人员和宾馆经营者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的规定,对该宾馆处以罚款十万元的处罚,同时对宾馆负责人处以一千元罚款的个人处罚。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其中一项规定,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宾馆作为为外出人员提供住宿服务的消费场所,为消费者提供贴心周到的服务无可厚非,但是无视法律规定的“任性”经营,却可能让宾馆成为许多违法犯罪人员的藏身之所,这家宾馆的经营者就因为无视相关规定,屡屡为无证人员提供住宿服务,最终却只能自食其果。

标签:

责任编辑:张良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