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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中院出台十二项服务举措保障“三农”重点领域工作确保全面奔小康
2020-06-18 16:0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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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6月18日连云港讯 (记者 童金德 通讯员 宋继林)6月18日上午,连云港市中院召开《关于为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市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孙玉出席会议。通过“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头条号进行全程在线直播。

发布会上,孙玉专委介绍了《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她指出:“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三农”内涵式发展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对“三农”工作的高度重视,今年市委、市政府一号文件聚焦“三农”工作。人民法院在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中责任重大,出台该《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在司法审判执行工作中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以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为基本要求,依法妥善处理“三农”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采取更加务实高效的工作举措,助力农业重整、农村重构、农民重塑,为该市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孙玉专委介绍了近年全市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推全市“三农”各项工作所采取的工作举措:一是制定出台相关涉农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服务“三农”的司法措施。去年8月制定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法院服务和保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今年4月份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法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具体措施。二是不断加强涉农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妨碍农业发展、破坏农村稳定、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全市法院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发生在农村的“套路贷”和非法高利放贷违法犯罪、严厉打击利用职权截留国家财政补贴、侵占挪用农村集体财产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破坏农田水利、电力设施等危害农业生产以及各类坑农、害农等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行为,全力维护农业发展,提升农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不断加强涉农民事审判工作,依法保障农村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土地流转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民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纠纷案件,依法审理涉及外嫁女、进城定居农民、回乡创业人员的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断加强涉农案件的执行工作,依法保障胜诉主体的合法权益得以尽快实现。深入开展涉农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优先执行涉及农民基本生活需求、农业生产需求的案件,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方法快速执行,执结了大量的涉农案件,不断扩大和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五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涉农纠纷的快速高效化解。开展诉源治理、系统治理,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与当地派出所、司法所、乡镇综治办及民调组织建立协作机制,对发生的各类涉农纠纷联合调处,促进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六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农民依法维权的意识。选取典型案件,积极到农村地区开展巡回审判,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充分利用巡回审判点、审务工作站等场所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积极开展涉农法治讲座,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法律意识。七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彰显对农民群众的司法温情。对涉诉的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群体通过缓、减、免交诉讼费等方式以保障其诉讼权利不受影响,并依法为涉农案件当事人进行刑事、执行救助,发放救助款约300余万元。

孙玉专委还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意见》将进一步服务“三农”作为人民法院工作的应有之意、应尽之责,对全市法院服务和保障新时代“三农”工作做了深入部署。全文共十二条意见,涉及助推农业重整、助推农村重构、助推农民重塑的方方面面。孙玉专委强调,《意见》于今日发布后开始实施,将对全市法院今后一段时期服务和保障“三农”领域重点工作进一步指明方向,明确目标。下一步,市中院将全力推动本《意见》在司法实践中予以全面实施,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不断提升全市法院服务保障“三农”工作的司法能力,为全市早日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随后,市中院民一庭庭长乙斌通报了8起近年全市法院服务“三农”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展现全市法院司法服务和保障“三农”工作决心。

新闻发布会由市中院新闻处处长王和明主持。新华网、江苏广电、国际商报、网易新闻、中国江苏网、连云港日报、连云港电视台、港城365、连云港发布等新闻媒体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了此次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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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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