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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警方严惩20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人
2020-02-14 20:5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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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2月14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微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广大公安民警、医护人员、基层干部、志愿者等不顾自身安危,日夜奋战在防疫第一线。但少数人却在这一关键时期罔顾大局,视疫情为儿戏,拒不服从管理,无故破坏疫情防控设施,阻挠执勤人员工作,甚至暴力阻碍民警执法。对此,东海警方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从快,切实加大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近日,东海警方连续查处18起阻碍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处罚18人,其中行政拘留4人,罚款11人,警告3人。

2月7日上午,犯罪嫌疑人孙某(女,24岁,安徽省人,家住东海县黄川镇)从黄川镇欲进入白塔埠镇,在疫情防控执勤点,与执勤人员发生争吵。白塔派出所民警出警到现场,孙某对民警抓扯、辱骂,并将民警手指被咬破。2月8日,孙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10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刘某霞(女,36岁,温泉镇人)与其母亲尹某翠欲强行通过温泉镇中心路的疫情防治执勤点,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争吵,民警到达现场后拒不配合工作,并对处警民警进行抓扯、辱骂、踢打,造成民警受伤。2月11日,刘某霞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月9日20时许,违法行为人刘某在李埝乡李埝村疫情防控执勤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辱骂现场工作人员。2月10日,刘某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0月12时许,违法行为人郁某驾驶货车运送货物欲通过安峰镇阜塘村街中心路口执勤点时被工作人员阻止,后田某买货为由强行将卡点设施破坏,教唆郁某闯卡,并对执勤人员进行殴打。2月11日,田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郁某被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0日上午,在东海县曲阳乡曲阳村村口执勤点,姚某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工作,私自穿过树林进入曲阳村。2月11日,姚某被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0日17时许,违法行为人韩某窜至东海县牛山街道茅墩新路东路口,故意将用于防控疫情设置的防护栏砸坏。2月12日,违法行为人韩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执勤人员更是放弃节假日休息,日夜坚守疫情防控执勤,守护着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对侵犯他们人身安全,破坏阻挠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请理解支持配合开展的各项防控措施,一切是为了守护好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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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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