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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共乘电动车被罚款20元 这项交规了解一下!
2019-06-13 11:25:00  来源:连云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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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上午,家住市区的小林向本报反映,自己下班骑电动自行车载妻子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拦下,在批评教育后给予20元罚款。因为对相关处罚政策不了解,小林感到委屈。“电动自行车不能载成年人,真是这样吗?”昨日,笔者走访了市民和市交警支队政宣大队相关负责人。

  夫妻俩共乘电动车被处罚

  家住市区淮海花园小区的小林平时都是开轿车上下班,6月11日下午,他接到电话要去接妻子下班,因下班高峰期车辆较多,他就骑着电动车去接人。当天下午6时20分许,他骑着电动车载着妻子刚来到市区绿园路附近一路口时,被路面执勤的交警拦下。

  执勤交警在对小林批评教育后给予了20元的处罚。小林说,交警介绍相关法律时表示,电动自行车不能载成年人,很少骑电动车的小林有些疑惑了,电动车载一个成年人真是法律禁止的吗?很多市民对此不太了解。

  那么,街头的情况又是如何呢?昨日上午,笔者来到了市区人民路、巨龙路和海宁大道几个路口进行一番实地探访。在人民路与郁洲路路口,一位骑电动车的男子带着一位成年女士,被笔者拦下后,骑车的王先生说:“自己带妻子到菜市场买菜的,他也不知道骑电动车不能带成年人。”而另一位骑车人韩先生则表示,电动车可以载孩子上下学,具体能不能载成年人不太清楚。采访中,有居民表示,用电动车载成年人时,曾经被交警部门制止过。

  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12周岁以下人员

  昨日,笔者来到了市交警支队了解相关情况。市交警支队政宣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1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或者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五十元罚款: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其他通行规定的,处以二十元罚款。”

  采访中,笔者了解到,对于这些规定,大多数市民不是很清楚,他们希望相关部门今后要加大对骑电动自行车载人规定的普法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并执行这一规定。

  骑电动自行车须遵守交规

  市交警支队一位民警李警官介绍,由于电动自行车自身硬件条件的局限性,若是超员超载,会出现制动不良、车身失衡等现象。要是出现紧急情况,电动自行车刹车制动不及时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李警官介绍,如今,多数市民家中都可能使用电动自行车,骑电动车出行成为生活中常态,作为道路交通参与者,市民都要树立和增强行车安全意识,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要遵守交规,确保行车安全。其中以下几点要牢记:1.正确佩戴安全头盔。2.不闯红灯,转弯先观察,确保安全后再看通过。3.要骑在非机动车车道内,不能逆向行驶。4.夜间骑电动车要把大灯打开,车头车尾要有反光条,确保夜间行车安全。5.电动自行车要慢慢骑,十起事故九起快,宁停三分保平安。(记者 梁洪胜 通讯员 骆守强)

标签:电动自行车;电动车;交警支队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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