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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符合条件18周岁以下患儿可申请大病救助
2019-06-03 09:36: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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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拓宽贫困大病儿童救助范畴,缓解重大疾病患儿贫困家庭的经济压力,我市符合条件的18周岁以下患重大疾病患儿可申请儿童大病慈善救助。

  据介绍,去年我省重新修订了《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扩大救助病种、适度放宽医保外救助范围、统一了省级资金对各地的资助比例、调整省级资金地区承担比例、精简了救助程序。患儿满足以下条件即可享受救助:本省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孤儿、父母监护缺失的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低保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个人年度医疗费用自负金额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

  符合条件的患儿由患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县(市、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获助。救助比例为:孤儿和父母监护缺失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60%;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患儿和低保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40%。

  据了解,自我市开展儿童重疾项目救助以来,累计向省慈善总会上报并审核通过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1739人,已实际结算2321人次,争取省慈善总会救助金1555.22万元,市慈善总会配套救助金38.78万元。今后,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政策将与医保、大病保险政策有效衔接,让更多患儿享受到快捷、公平的救助。(记者 庄婷婷 通讯员 朱天予)

标签:慈善救助;患儿;慈善总会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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