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南非籍女子来到灌云县拜访好友,留宿好友家中多日,但并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信息,因涉嫌违法被查处。
近日,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警务清查工作中,发现有一名外国人可能涉嫌违法居住,立即将此情况反馈给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民警经过现场了解得知:今年2月,南非籍女子CHARNE,H.来到灌云县拜访其朋友蒋某,随后就一直居住在蒋某家,期间,其本人及留宿人蒋某均未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向公安机关报送住宿登记信息。民警现场查验了CHARNE,H.的出入境证件,向其和蒋某普及了境外人员办理临时住宿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后,将此二人口头传唤至伊山派出所接受调查,并为其补录了住宿登记信息。
根据我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登记。”灌云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对违法行为人CHARNE,H.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00元。(记者 史卫平 通讯员 毛晓红 王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