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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行人、非机动车违反交规既交罚款还要抄告单位
2019-05-10 11:27:00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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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笔者从交警部门获悉,即日起,交警部门将实行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抄告制度。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将被抄告至单位、社区、学校,特别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和在校学生。

  9日上午,笔者在苏欣快客站门前看见民警正在执勤,他们对违反交规的电动车主进行处罚。9点30分左右,一名女性由南向北闯红灯被拦下。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罚,这名女性表示自己以后会文明行车,遵守交规。

  一直以来,行人、非机动车都存在交通违法成本低、危险系数高、“易发现难查处”等问题,据悉,今年一至四月份,交警部门共查处行人、非机动车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35864起,其中,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19262起;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14738起;非机动车闯红灯的1830起;行人闯红灯的134起。常见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主要包括: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在人行道内行走;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不服从交警指挥、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全市交警部门推进交通安全社会管理创新,本着 “教育和处罚相结合”执法理念,结合我市当前创文热潮,在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实行抄告制度。“自即日起,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违法行为人除了要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罚外,还将被抄告至单位、社区、学校,特别是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公职人员和在校学生。”市交警支队政宣大队大队长李根基说。

  交警表示,市交警部门将定期从查处的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中,挑选典型违法行为人,将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单位、违法行为、违法地点、违法情节等信息制成《行人、非机动车违法抄告记录单》,邮寄或送至违法行为人的所在单位;对于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执勤交警将带其至派出所核实身份;若一个单位的违法行为人数量过多,交管部门将约谈相关单位的安全负责人并通知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文明办。(记者 武娜 通讯员 金涛)

标签:行人;交警部门;交通
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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