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8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微晶)春节长假,很多平时难得一见的朋友总算能有时间聚在一起吃个饭、叙叙旧,然后到KTV里面再吼上两嗓子热闹热闹,每当这个时候,增加气氛也罢、增进感情也好,总是少不了要喝上两杯。然而,东海一男子大年初三和朋友在KTV唱歌时因为喝醉了,无故砸坏KTV前台的办公设备,只能在拘留所里度过剩下的春节假期了。
3月7日大年初三凌晨3点钟左右,牛山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某KTV内一名客人喝醉后无故将前台的办公电脑砸坏了,值班的民警王通立即出警前往处置。到达现场后,KTV值班经理向王通介绍了当时的情况,原来一名喝的醉醺醺的客人结账准备离开时,突然无缘无故的推了一把前台办公用的电脑,电脑从桌上掉下后摔坏了,因为是一体式的品牌电脑,维修需要两千余元,但是该客人又不愿意赔偿,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助。经过简单了解,双方对事情经过都没有异议,于是王通将涉事的许某某依法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处理。而此时,一身酒气的许某某还有些搞不清楚情况,直到酒醒后,才知道自己犯了错误,然而此时却没有后悔药吃,等着他的是法律的制裁。
经过民警调查,许某某和朋友在KTV唱歌过程中喝了很多酒,并在结账后无缘无故就将放在前台上的电脑推到地上,造成电脑损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最终,许某某受到行政拘留七天的处罚。
民警提醒,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很多人觉得喝酒后自己意识不清醒,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就算做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也不应该受到处罚的想法是完全错误的,每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喝酒时自己适量控制,朋友之间不要互相劝酒,避免过量饮酒,共同维护春节期间欢乐和谐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