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2月2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徐琴 于凡荣)两名货车司机凌晨路边休息,见路边停放一辆电动自行车,心生贼心干起了偷盗的行当。近日,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封某标、杨某健,破获1起盗窃电动车案件,追回被盗电动车。
12月13日10时许,灌云县公安局伊山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其停放在灌云县伊山镇华鑫家园北门口路边的一辆电动自行车(一月前购买)被盗。接到报警后,伊山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
通过调取案发地周围监控视频,办案民警发现13日凌晨2时许,一男子行至华鑫家园北门路边,发现一辆一键启动电动自行车,电源处于开启状态,且四周无人,便采取顺手推车方式将该辆电动车偷走。于此同时,距离案发现场50米处,一辆牌照为苏GB91**的箱式大货车一直停在路边,男子盗窃得手后便与货车司机交换车辆,男子驾驶货车离开案发现场,货车司机则骑行盗窃所得的电动车离开案发现场。
办案民警锁定作案嫌疑人后,一方面对箱式货车、被盗电动车进行轨迹追踪,发现两辆车行至皇冠大酒店碰头后,向东王集镇反向行驶,后将电动车停放在一户人家后,二人共同驾驶箱式货车驶去;另一方面,办案民警通过查询箱式货车车主信息,发现该辆货车系连云港一物流有限公司名下货车,为避免打草惊蛇,办案民警对该辆货车进行秘密追踪。
民警发现,两名盗窃嫌疑人转移赃物后,便驾驶货车离开连云港市,向盐城方向离开。经盐城市、南通市、苏州市公安局协助追踪,得知该货车于12月14日停留在苏州太仓市浮桥镇,办案民警随即前往进行抓捕,并请求苏州市公安局民警持续关注该辆货车动态。
办案民警带领抓捕人员连夜赶至苏州太仓市浮桥镇时,发现两名嫌疑人正欲驾驶货车准备离开。办案民警考虑到货车内有大批托运货物无法处置,且抓捕人员中没有具备驾驶大货车资质的人员,遂决定一路跟踪,等待最佳抓捕时间。12月15日,两名作案嫌疑人原路返回连云港市灌云县,在将货车内货物卸载完毕后,办案民警随即上前将两名作案嫌疑人抓捕归案。经审查,二人如实交代12月13日凌晨至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华鑫家园北门路边盗窃一辆电动自行车的犯罪事实。
目前,封某标、杨某健均已被灌云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