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10月20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张慧 朱高杨)俗话说:“借酒消愁愁更愁。”这不,一男子因心情不好,晚上独自饮酒后,顺走别人家门口的电动车,被灌云县杨集派出所民警抓获,依法行拘5日,其后悔不已。
9月30日上午,杨集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聂某东报警称,其昨日停放在家门口的电动车(捷马牌,3年前购价2800余元)被盗,当时电动车未锁,钥匙未拔。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至案发现场,调取周边监控视频资料,发现一名男子在该车辆上坐了几分钟后,将车辆骑走。民警通过沿途监控视频资料一路追踪,发现该男子骑着电动车在街上转了一大圈后,将车辆骑至杨集镇利华村公路站旁放置,次日上午10时许,又将车辆骑至杨家镇一废旧收购站卖掉。后民警经过多方走访,锁定嫌疑人姜某胜,并了解到其住所地址。
在警方调查之际,姜某胜意识到自己行踪暴露,发现情况不妙。迫于警方压力,其于10月7日上午,主动到杨集派出所投案自首。姜某胜交待,其作案当天因心情不好,喝了些啤酒,一路走到杨集街一家院前时,看到一辆钥匙未拔的电动车,临时起意贪起了小便宜,将电动车骑走后卖掉,不料还是被警方追查。目前,姜某胜已被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