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1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张涛)灌云县纪委监委全面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新机制,通过线索管理“集中化”、线索督办“制度化”、审查程序“规范化”、考核制度“严谨化”,为执纪审查提供坚强保证。
一是线索管理“集中化”。根据省市纪委监委相关制度,畅通线索来源渠道,完善《灌云县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线索数据库,实行专人集中管理。同时加大与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构建问题线索移送衔接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今年以来,公检法等部门移送问题线索31件,通过比对、研判、筛选出14条价值线索,已按程序进行分办处置。
二是线索督办“制度化”。切实加强对案件线索的督办,对已受理的问题线索快速分办至承办科室,统一登记、签收、报结管理,并及时追踪督办,实行每周一督办、每半月一通报制度,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是审查程序“规范化”。根据省市纪委监委1+N制度及相关工作规范要求,切实运用好“第一种形态”,把握好信访、初核、立案、审查、审理等阶段各项流程和环节,规范使用好纪律检查文书和监察文书,切实做到依规依纪审查,不断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的能力水平和质量。
四是考核制度“严谨化”。严格执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制定《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绩效管理办法》,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引导和促进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法依规扎实履行执纪审查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