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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将以“质量”为标准对企业分类施策
2018-06-14 17:46: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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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6月14日讯 昨日,笔者从连云港市经信委获悉,我市正式印发《连云港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根据该办法,我市将以考核亩均产出和单位消耗贡献为手段,探索科学、客观、 合理、有效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促使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工业经济发展水平。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评价指标体系以亩均效益为核心,以安全生产、环保为门槛,注重企业综合素质的提升。该《办法》通过统一评价指标体系,统一评价结果分类, 统一评价系统平台,讲究评价采集数据的原始性。各县区主导产业设置、区域个性化数据分析、预测决策等由各地按各自产业特点自主确定。

  那么我市将评价哪些企业呢?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评价范围为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地 3 亩以上(含)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和全部重点排污企业。

  而在评价方面,我市实行了分类评价。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进行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等四项评价指标。用地面积 3 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则实行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等三项评价指标。而重点排污企业则实行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电耗税收、单位能耗销售、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等五项评价指标。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根据相关的评价类别对企业发展进行分类施策。其中A 类(优先发展类)企业,即为资源环境效益好、亩均税收贡献大的企业,我市将给予企业资源优先保障和政策优先扶持。B 类(鼓励提升类)企业,即为资源环境效益相对较好,但发展质量和水平有待提升的企业。我市将鼓励其加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质量和效益水平。C 类(监管调控类)企业,即为资源环境效益与亩均贡献相对较差的企业,我市将需采取措施倒逼其提升。D 类(落后整治类)企业,即为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的企业,我市将对其进行重点整治或淘汰退出。

  那么这样的评价结果出炉后,我市将如何支持这些企业发展呢?市经信委向该负责人表示,根据《办法》各县区要科学运用评价结果,研究制定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发展综合政策措施。发改、经信、财政、科技、国土、环保、安监、 供电等职能单位要把评价分类结果作为要素供给分配、政策支持和行政监管的重要依据。要建立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与企业信用、信贷挂钩机制,由市资评办将评价结果提供给市信用办和金融部门,作为信用评级和银行信贷的参考。各县区要与市有关部门协商制订本地区不同类型企业用电、用水、用能等差异化政策措施,倒逼企业提质增效,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连云港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莹 通讯员 连经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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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韩震霞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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