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wxgetmsgimg_副本.jpg
连云港海州法院召开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2018-06-05 08:2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赵丽君 韩海霞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6月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赵丽君 韩海霞)昨日上午,连云港市海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撤销被告人刘某某前罪缓刑,其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连云港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人应邀旁听了此次庭审。庭审结束后,海州法院召开环境保护审判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海州法院环保庭成立以来境资源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海州法院环保庭作为全市法院首个环境资源审判庭,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2014年8月被省高院及市中院确定为全市环境资源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之一,建立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及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实现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划管辖,参与了中央政法委“206系统”涉矿产资源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的调研工作。

  据海州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季锐介绍,环保庭自成立以来共受理了污染环境罪26件、非法采矿罪30件、滥伐林木罪33件、非法狩猎罪14件、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4件、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3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3件、玩忽职守罪1件。为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功能保护环境资源,海州法院积极推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践行恢复性司法,探索性地判决被告人赔偿矿山、林木等治理修复费用,采纳专家陪审员意见和建议,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现场调研、实地走访,发挥典型案例宣传效应,在犯罪行为高发地向群众发放《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手册》,通过以案说法进行环保引导;重拳打击环境资源案件渎职行为,从源头上遏制环境污染行为。

  发布会上,海州法院环保庭庭长乔红深入解读了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并一一点评。据乔红庭长介绍,随着经济高速发展,环境资源类犯罪不仅仅停留在传统的乱排乱挖乱放,而且加入了高科技的因素,不论是犯罪手段还是犯罪过程,都更具隐蔽性和复杂性。为了更好适应环保审判工作的开展,海州法院环保庭将不断更新知识库,提高专业化审判技能,加强部门联动,建立环境司法与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制度与恢复性司法工作,在坚持公正司法的前提下,保护好连云港的自然之美,让港城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标签:
责编:张静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