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人大加强预算监督保障县域经济健康运行
2018-04-25 17:23: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顾欣欣  
1
听新闻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顾欣欣)近年来,灌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根据新《预算法》的要求,不断健全完善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机制,拓展全口径预算监督渠道,完善监督内容,创新监督方式,提高了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水平,规范了政府预算的执行。

  加强制度建设,增强预算监督的规范性。预算审查监督是一项程序性、法律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健全完善相关的法规制度,保证审查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我们根据新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学习借鉴外地人大的先进经验,结合工作实际,于2014年制定出台了《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跟踪监督办法》,规定了审计部门开展预算审计监督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次年,审议通过了《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暂行办法》,对全口径预算决算包含内容、编制要求、审查重点等做了明确规定,既细化延伸了新预算法的内容,又贴切灌南县实际情况,保证了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强化编制审查,增强预算监督的科学性。在预算编制审查工作中,我们重点审查预算支出是否具备合法性、合理性,民生支出是否得到保障,重点支出是否统筹安排,各项收入支出安排是否符合县情实际。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了“三个环节”,一是注重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由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领财经委的同志做好预算编制调研,深入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及时与县政府分管领导和财政局的同志沟通,提出预算编制意见和建议。二是注重提高常委会预算初审质量。预算编制草案形成后,由县政府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政府根据人大常委会的初审意见修改后再提交人代会审查通过。三是注重发挥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职能作用。我们在各部门抽调了懂财务、会管理、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人大预决算审查专家委员会和专业人才库。人代会期间,我们将部分专家委员会成员列入人大预算审查委员会,召开会议收集、综合分析整理各代表团对财政预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形成财政预算审查报告向大会作出报告,为会议审议提供依据。通过上述形式,确保了财政预算编制的质量,维护了预算审查的严肃性。

  延长监督链条,增强预算监督的广泛性。一是向精细化审查延伸,我们要求提交人代会和常委会的预算草案,细化内容,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按其经济性质分类基本支出应当编列到款,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应当编列到项,同时辅助表格等形式、对报告进行补充和完善,以增加报告的通俗性、可读性和完整性,方便代表和委员审议。二是向部门预决算延伸,加强对部门预决算编制的审查监督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每年都组织对部门的预决算进行重点审查,并在日常预算执行中重点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高了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向资金绩效延伸,将专项资金绩效监督作为预算执行监督的重点,每年,除要求审计部门在“同级审”时安排专项资金绩效审计外,财经委还通过视察调研等方式,对部分产业发展和民生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检查。

  实行限额管理,切实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按照省市决策部署,建立规范的债务风险控制机制,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将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有效发挥举债主体规范举债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促进灌南县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对债务规模实行限额管理,举债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规模均纳入限额管理。对于列入财政预算的债务,要求县政府应在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举债融资工作计划方案及说明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初审,3月上旬将本年度举债融资工作计划和编制说明及上年度举债融资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政府各举债主体只能在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年度举债融资计划内进行,不得超计划举债。计划批准后,年内的举债融资只需经人大常委会备案,无需进行审议。

标签:
责编:张静 崔欣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