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幸福路街道严把“四关”规范干部选任程序
2018-04-25 06:42: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孙海娇 张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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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4月25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孙海娇 张潇方)去年以来,连云港市海州区幸福路街道党工委认真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严把“四关”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坚持重品行、论实绩选人用人,坚持根据工作需要、岗位匹配选人用人,确保选人用人科学公正,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建设活力。

  第一关:严把民主推荐关,坚持原则不动摇。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推荐提名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职数配备、任职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通过民主推荐和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确定考察对象,让多数群众认可、德才兼备的干部能够纳入考察范围。

  第二关:严把组织考察关,把握标准不走样。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高识人察人的准确性,除把干部的党性原则、思想品质、廉洁自律、开拓创新精神、组织领导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察的主要内容外,还把了解干部生活圈、社交圈中的情况作为考察内容之一,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后将拟任人选提交街道党工委酝酿决定。

  第三关:严把讨论决定关,遵守纪律不放松。坚持民主、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营造民主氛围,坚持集体表决决策。同时,根据区委关于重大事项必须报告批准的规定,按程序向组织部门呈报审批,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扎实纪律的笼子。

  第四关:严把公示任职关,履行程序不变通。认真做好干部任前公示,努力把好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最后一道关口。自规范干部选任程序之日起,幸福路街道党工委提拔的6名股级干部,任用前一律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拟任人选进行任职谈话,并办理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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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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