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4月12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金丹丹)俗话说:好借好还,再借不难。意思是说借别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下次再借的时候就不难了。东海人孙某因为没有领悟好这句话,亲自把自己送进了监狱。孙某利用做微商的便利,骗取卖家价值10万元的珠宝项链,将项链抵押了2万元钱用于还债,随后逃之夭夭。近日,孙某因涉嫌诈骗被东海警方抓获归案。
33岁的孙某是东海县人,平时做水晶微商,经常在东海水晶城内逛店拿货销售,渐渐与店主张某熟识。张某在东海水晶城内开了一家水晶饰品店,销售各类高档水晶项链、手链。2017年7月中旬,孙某再次来到张某店内。
“老板,有没有蓝碧玺项链?”
“有一条蓝碧玺塔链,要吗?”
“拿过来我拍给客户看看。”
孙某小心翼翼地接过项链,放在一块白色的看货布上,仔细拍了几张照片,说发给客户看看。
“项链最低多少钱?”
“最低11万元。”
双方又进行了一番讨价还价,最终定好10万元。由于项链价格不菲,孙某以客户想要亲自看看为由,想将此条项链拿走。
“项链拿走可以,先把你的联系方式留下。”店主张某说。
经店主张某同意,孙某留下了自己的姓名、联系电话,双方还互加了微信,并约定好以一周时间为期限,若客户购买,孙某一周内付款10万元给张某;若客户没看上,孙某一周内将项链归还给张某。
项链拿走后,孙某以快递的形式发给了他的客户。因客户没看好,几天后又将项链寄给了孙某。孙某算下时间,离双方约定好的一周还差几天,就先把项链随手放在家里,等到时间了再前去归还。
正巧,之前借过钱给孙某用的朋友最近过来催债,几次三番地对孙某进行言语威胁。被逼无奈的孙某想到了他的朋友杜某还欠他钱,于是就去找杜某要钱。
“你把欠我的钱快还给我,我被人催债催得紧。”
“我手上没钱,要不你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先拿去抵押,换点钱先还上,等我有钱了再帮你把东西赎回来。”
这时,孙某想到了那条价值10万元的碧玺项链。于是在杜某的协助下,孙某以2万元的价格将项链抵押给了担保公司。随后,孙某就拉黑了卖家张某的电话和微信,一直躲躲藏藏,不敢回家。
一周期限已经到了,张某见孙某还没过来还货,于是拨打了孙某当时留下的电话号码,但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拨通状态,此时发现她的微信也被孙某拉黑了,张某多方查找孙某,但孙某音信皆无。无耐之下,张某于2017年8月22日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警后,东海县公安局水晶城派出所多方调查走访,摸排线索,几番努力后仍然未发现孙某的下落。2017年8月底,孙某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今年3月19日,警方经工作将孙某抓获归案。被抓后,孙某对自己的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