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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检验检疫提醒:泰国海关出新规 出口企业须关注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薛庆波 蒋海啸   2018-03-23 10:00:00

  中国江苏网3月23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薛庆波 蒋海啸)日前,江苏连云港检验检疫局提醒各外贸企业,出口至泰国的商品务必在箱体外备注唛头,且唛头信息与出口文件中的唛头信息须保持一致,以免产生高额罚金,使货物顺利出口至泰国。

  近期,泰国海关发布最新规定,所有进出口泰国的货物,涉及到包括空运及海运在内的所有运输方式,都要求在货物箱体外备注唛头,并且要求备注唛头信息与配套的进出口文件“SHIPPING MARK”内容/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将产生高达50000泰铢的罚金,而具体的罚金金额则由泰国海关拟定。

  中泰贸易往来频繁,进出口商品也是日趋多样层出不穷。以连云港口岸出口至泰国的化工品为例,据统计,2018年前两月,从连云港口岸出口至泰国的各类化工品近3000吨,货值超200万美元,品种涉及危险化学品、食品添加剂、工业用普通化工品等各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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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