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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赣榆区法院“繁简分流模式”被全省推广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尹春妮 许雨 姚绍庄   2017-12-17 06:43:00

  中国江苏网12月17日连云港讯(通讯员 尹春妮 许雨 姚绍庄)近日,在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领导的参与会办下,一起历时一年多的交通肇事案件,首批32万元赔偿兑现款送到被害人父母手中,被害人父母激动得久久不能言语。这是区法院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启动繁简分流模式,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又一成功调解案例。

  9月上旬,从区法院传出喜讯,该院被省高院确定为“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是全市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法院。据该院分管领导介绍,去年以来,区法院高度重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目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积极探索符合工作实际的案件分流机制,科学高效配置审判资源,努力提升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切实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有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经验做法,全面开启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新模式。

  提升诉讼服务中心便民功能。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强化诉讼服务中心的纠纷化解分流功能,将诉前分流、诉前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法院专职人员调解、诉调对接、案件分流、案件速裁等职能全部集中于诉讼服务中心,成立若干专业化工作团队,形成多元化解、繁简分流和简案快审集中办公、一体化操作的工作格局,切实发挥诉讼服务中心“门诊部”作用。今年1-10月,诉讼服务中心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22件,调处成功111件。

  强化简案快执执行效率。在执行指挥中心成立快速执行团队,根据诉前、诉中的保全情况及“四查”等情况,进行案件难易识别,实行执行案件难易一次分流。对集约查控到足额财产、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能够立即执结等简易案件或事项,由速执团队集中处理,快执快结。今年以来,区法院全面攻坚执行难,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4次。共受理执行案件8060件,执结5130件,实际执结235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07亿元。

  发挥院庭长办案示范引领。院庭长办案实现常态化,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开示范庭、办精品案,带头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各业务庭建立院庭长审判团队,对重大、疑难、复杂以及具有类案指导价值的案件,优先分给院庭长办理,确保复杂案件得到精细化审理。1-10月份,院庭长共承办案件6840件,占全院案件量的34.55%,共结案3992件。

  推广乡贤审务工作站。广聚“乡村贤士”调解力量,实现乡贤审务工作站各镇全覆盖。乡贤审务工作站实行法官轮值值班制度。法庭每周安排法官轮流驻站点值班,接待来访群众,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息诉调解,风险预防等工作。形成与镇村干部常态、长效协作的网格化社会综合治理格局,积极引导群众选择非诉方式处理纠纷,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基层。

  推行交通事故纠纷一站式处理模式。交通事故法庭实体进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开展交通事故纠纷诉前指导、诉讼立案、速裁、审判工作。积极协调交通事故处理各相关部门,构建起包含事故勘查认定、事故信息查询、法律援助、救助基金垫付、财产评估、司法鉴定、诉前纠纷调解、诉讼立案、审判等九位一体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

  构建海事纠纷合作化解新机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连云港建设“一带一路”交汇点核心区和战略先导区的战略部署,推进构建地方法院和海事法院联动共建机制,加强与上海海事法院海头巡回审判点的联系,建立完善立案、保全、审判、执行及信息共享等合作机制,由海头法庭帮助开展立案、材料收转、送达等工作,海事法院定期到巡回审判点开庭,促进海事纠纷矛盾化解,打通司法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最后一公里”。

  畅通“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通道。构建“刑事、民事、执行全方位,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审理、文书、送达全覆盖”的繁简分流工作体系,科学调配和高效运用审判资源,实现审判、执行质量效率双提升。创新开庭方式。推广科技法庭远程视频方式开庭,适用简单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案件,经当事人、被告人同意,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作证,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创新刑事速裁工作机制。完善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衔接与配合,推动案件信息共享,探索在看守所开展刑事巡回审判,减少案件流转在途时间,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办理的简化提速,实现“轻刑快审”;依托道路交通审判法庭实体进驻交通事故处理中心,探索将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两类刑事案件并入交通法庭审理,实现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做到“两审合一”。

  推进简单案件集中审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或者简易程序审理的轻微刑事案件,采取合并审理、集中开庭、区别处理方式。对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庭宣判应达到80%以上;对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应达到90%以上;对于适用民事、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当庭宣判率应达到60%以上;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民事、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不低于30%。

  11月下旬,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调研组实地调研和听取区法院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后,认为今年来,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据统计,1-10月,该院共受理案件19799件(含旧存3603件),结案14479件,同比上升1.71%,收结案数、法官人均办案数、结收案比、调解率、一审服判息诉率等质效指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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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