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秋冬一旦空气污染将实施“临时管控措施”
中国江苏网11月14日讯 昨日,记者从连云港市环保局获悉,为有效管控秋冬季节大气污染,确保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连云港制定了秋冬大气污染强化管控方案,一旦港城空气出现污染,将实施临时管控。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当空气质量指数超过100,并且预计持续12小时以上时,市大气办全面部署“应急管控”工作。当按照《连云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及以上预警时,全市各县区、各相关部门除了落实《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应急响应外,还将落实额外的临时强化管控措施。
根据计划,在蓝色及以上预警状态下,我市各重点企业停用部分生产装置,停止部分生产工序,确保日均产品产量比上年同期相比下降50%(以供电公司提供的供电量为认定标准)。严禁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设项目中涉及扬尘部分的工序作业施工(应急抢险及必须实施的重大工程工地除外),停止建筑拆除工程,凡未落实的一律停工整顿。将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治理措施不力且屡罚屡犯的建设方列入施工“黑名单”,取消其连云港市施工单位施工资格。征收拆迁和工程土石方施工一律停止作业。市区建成区内的工程施工非道路移动机械一律停止作业、停止移动。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一律停产。渣土车、沙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运输车辆一律停止运输。内河码头和船舶煤炭、矿石、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一律停止装卸作业。
市大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现象,我市还采取一系列措施保障。我们建立市大气办微信工作群,第一时间发布、处理工作中的突出环境问题。通过建立县区空气质量定期比较、通报制度,对各国控、省控点位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分别进行比较、排名,对改善幅度持续垫底的点位,公开进行通报,必要时公开约谈点位所在地区相关负责人。此外市大气办组织对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处理,对未有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未及时处理并反馈交办问题、未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