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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公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8-08 09:35:00

  中国江苏网8月8日讯 (记者 赵梦若  通讯员 樊继强)近日,市政府网站正式公布《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主体功能区实施规划》的通知,规划范围为连云港市域,以陆地国土空间为主,兼顾海洋国土空间,目标到2020年,我市将构建“一区一带两轴”的总体发展格局和“一主一副,三辅五重点”的城镇空间格局。该规划将我市不同区域的功能加以区分,划定了优化提升区域、重点拓展区域、适度发展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各主体功能区分类发展,分类考核。

  构建市区未来保护空间格局

  《规划》指出,我市的总体发展格局,简单概括就是“一区一带两轴”。“一区”指连云港都市区,包括中心城区、赣榆片区和徐圩片区,“一带”指沿海发展带,“两轴”指东陇海发展轴和宁连发展轴。同时,我市将打造“一主一副,三辅五重点”的城镇空间格局。“一主”指中心城区,“一副”指赣榆城区,“三辅”指东海、灌云、灌南县城,这些都将作为我市乃至全省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的重要空间。

  规划显示:我市中心城区包括海州城区、连云城区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州区的海州、幸福路、朐阳、洪门、花果山街道等,以及南云台林场的全部,云台街道、锦屏镇的部分区域;连云区的墟沟、连云、云山、连岛街道等,板桥街道的部分区域。

  未来我市商务商贸、行政办公、研发创意、先进制造、生活居住等功能都会在中心城区,主中心位于海州城区。而根据未来几年功能区划,我市科学合理划分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从而构成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总体格局。

  各功能区分类发展、分类考核

  所谓主体功能区,简单地说就是根据不同区域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区分功能,分类开发”,高效集约开发好应该开发的地区,切实有效保护好应该保护的区域。《规划》对于我市的功能区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进行划分,划分优化提升、重点拓展、适度发展、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五类区域。

  其中,优化提升区域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以城镇空间为主。包括海州区的海州街道、幸福路街道、洪门街道等,连云区的墟沟街道、连云街道、云山街道、中云街道、海州湾街道;重点拓展区域,总面积1865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4.5%;适度发展区域,面积1277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域,面积390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1.2%;禁止开发区域,总面积435平方公里,全部是生态空间。

  有禁止开发区域,当然也有预留发展空间。张圩水库以北、刘圩港河以南、烧香支河外侧的区域,在功能定位不清晰的情况下,作为预留发展空间,依据周边产业发展情况、人口集聚程度等进行功能调整,适时启动开发建设。

  划定全市生态红线保护区

  值得关注的是,《规划》对我市生态底色进行盘点,按照《规划》我市将建立“四横三纵”的生态网络格局。有机整合山、川、海、岛生态空间资源,以生态红线区保护、生态屏障建设、生态环境修复为手段,构建“四横三纵”的生态网络格局,达到生态山海风光秀美、生态功能完整的目的。

  其中,我市将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和洪水调蓄区、生态公益林等,总面积435平方公里的生态空间列入禁止开发区域,包括云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云台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市区、赣榆、东海、灌云、灌南饮用水源保护区等。

  《规划》指出,这些具有重要生态服务功能、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点状分布于其他类型的主体功能区内,是禁止工业化和城市化开发,实行严格管理和维护的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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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丁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