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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36辆出租车后盖掀开行驶躲电子眼 罚款50元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7-05-24 10:55:00

  中国江苏网5月24日讯 5月1日后,由于交规处罚更严格,不少出租车为了躲避处罚,将后备厢盖子掀开逃避电子眼抓拍。交警部门表示,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但影响了自己的视线,还影响了交通秩序,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一旦发现这样的违法行为将严惩。

  36辆出租车后盖掀开行驶被处罚

  近日,在市区通灌路与海连路口,海州二大队民警正在执勤,看见一辆橘红色出租车后车厢打开正在行驶。民警让其停下,当车停下后,民警检查发现该出租车后车厢里无任何物品。民警说,出租车这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了50元处罚。

  昨日上午,笔者跟随海州二大队民警来到市区苍梧路一小区东门口,只见一辆黄色出租车送乘客到小区门口停下,此时,出租车的后盖已掀开,后车厢放置着一个垫子和一瓶水,并没有大型物件。民警根据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连日来,市交警部门已对36辆出租车不盖后备厢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机动车后盖不关行驶属违法

  海州二大队执勤三中队中队长丁志国介绍,出租车司机载客时,因乘客行李较多,行李放在后备厢无法将后备厢关闭,只能敞开后备厢,但这种方式容易导致电子眼在出租车出现闯红灯、违法变道时无法抓拍到车牌号,同时由于上翘的后备厢盖很容易遮挡视线,倒车时因看不到后方,极易出现交通事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一)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虽然最近查处最多的是出租车,不过这一规定并不限于处罚出租车,所有的轿车、面包车后备厢盖在行驶时都应该处于关闭状态。”丁志国说。

  交警部门也表示,针对此类违法现象,交警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市民如果发现此类违法现象,也可及时向交管部门举报,交警也会及时进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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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震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