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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校外培训课没上完能否退费?合同中应约定
2019-03-25 07:53:00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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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了一半的课,培训机构突然换地方;交完钱,机构卷钱跑了;想要退钱,经营者拒不给钱……培训机构的投诉很多。为了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促进校外培训健康发展,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民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引导和规范培训机构和家长的签约、履约行为。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合同中明确了违约责任,同时约定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

  教育培训投诉多,上月南京处理185起

  教育培训一向是家长们关心的问题,引发的投诉也很多。现代快报记者从南京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月份教育培训投诉是“重灾区”。投诉共185件,同比上升139.72%。

  具体来看,其中技能培训投诉162件,占总投诉的近九成。最为突出的是外语培训中遇到的问题,主要纠纷点在退款上。有消费者反映,部分培训点收取费用后卷款逃逸。还有人在报名后因个人原因不想学,尚未开课,但经营者拒不退款。还有的培训班没有达到人数,经营者既不开班也不退费。培训合同中也存在格式条款“不得以任何理由退班”等。

  此外,部分纠纷争议在服务质量上。报名交钱后,有的经营者任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还有消费者反映,培训教师责任心差,上课经常迟到30分钟,中间外出买奶茶,浪费培训时间。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这些教育培训投诉中,有不少投诉涉及校外培训机构。多数投诉都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约定责任、义务。

  “一次性收费不超过3个月”写进合同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规范校外培训市场,江苏近期出台了《江苏省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省内各地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和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有哪些亮点?

  针对家长们关注的培训教育资质、资金安全问题,合同中明确了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的费用。收费后要开具合法票据。同时,机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开设并使用学杂费专用账户,足额留存学习保障金,保障其收取的学杂费主要用于教学活动。

  此外,机构要在办学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教育培训资质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提供与其资质和承诺相符的教育培训项目。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警处理机制,防范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

  解除合同是否退钱,提前约定

  课程上到一半要退钱被拒绝,也是被投诉很多的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此次合同中也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比如,培训机构因为自身要求解除培训合同,或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时,应该退还剩余培训费用。如果,家长学生因为自身原因解除合同时,双方也要约定如何解决,是否退还费用。此外,如果退钱,合同还要求双方约定应在多少工作日内退费。

  考虑到培训教育的行业特殊性,合同中也对双方的责任、义务进行了规定。

  比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泄露、散布家长和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不得擅自将孩子的姓名、肖像、影像用于商业宣传。家长和学生也要尊重机构的知识产权,不得擅自对教学培训活动进行拍照、录像、录音。对于机构拥有知识产权的教学材料或课件,不得擅自复制、散发、销售,及通过互联网进行扩散和传播。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争议,且双方没办法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徐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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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陈康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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