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等等。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舒越
措施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入学
《通知》提出,公办和政府公共资源参与举办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学校不得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或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在学费之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教学
学校应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课程,不得实行两张课表;学校不得随意增减课时,不得占用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等课程课时;严禁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考试。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考试排名
学校不得分重点班、实验班,不得采用分层走班形式变相设置快慢班;严禁频繁组织各类考试和测验,学校每学期统一组织的考试,小学不得超过1次,初中不得超过2次;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及排名,包括平均分、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
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不得以升入名校学生数、中考升学率等对学校或教师进行排名、表扬、奖励,学校不得以考试成绩为主要标准考核、奖惩老师。
查处
明察+暗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对照本次专项整治要求,围绕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免试就近入学、课程是否开齐开足、考试是否公布成绩及排名等全面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全面整改落实。要针对存在问题,制订切实有效的措施,立即纠正违规办学行为,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的各个环节,加快构建适合学生健康成长的育人生态。
省教育厅将于11月底组织省督学和厅有关处室相关人员对各地进行专项督查,并采用各种方式进行不打招呼地明察暗访和“飞行检查”。今年12月和明年1月间,省及设区市、县(市、区)三级均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
情节严重,校长将予以撤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向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下达升学指标、规定考试成绩提高幅度,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或者将学生学科考试成绩、升学情况作为评价、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主要标准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拒不引咎辞职的,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辞职或者免职。
学校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笔试、面试,或者将竞赛成绩、获奖情况或者考级证书作为新生入学的条件或者编班的依据的,由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对学校校长予以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现学校有违法行为,依法应予处理而不作处理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对其他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处理:
江苏省将把规范办学行为纳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内容;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省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强化正确导向。
声音
校长:
让孩子个性化成长
得知此消息后,南京某中学一位知名校长告诉记者,这项措施必须“点赞”。“孩子们天赋各有区别,并不是人人都适应考试,我们社会也不能再用一把尺子衡量成功。这样的要求,可以避免千人一面、千校一面的现象,让孩子们真正个性化成长,每所学校也实现特色办学。”他表示,如此一来,既能遏制当下义务教育中的恶性竞争,减轻学生负担,也有利于素质教育的推行和开展,回归教育本真。
家长:
还孩子快乐的童年
“自从孩子上了5年级,作业能做到晚上11点多,我们做父母的看着也很心疼啊!”南京某小学学生家长孙女士说,这个规定她双手赞成,孩子还在义务教育阶段,希望他能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不用背负“排名”“升学”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