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 黄红芳)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消息,从3月20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累计结余超过4000元以上的,可用于为在南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购买政府引导支持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除了为家人购买商业补充医保,扩大后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还可用于应由个人承担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部分“高血压、糖尿病”常用医疗器械、防疫用医疗器械及消毒产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发送的符合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管理的非免疫规划疫苗费用等。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处副处长仝晶晶介绍,拓宽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提高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自费医疗费用负担。
“南京宁惠保”是该市首款纳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可为家人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产品。符合医保个人账户参保条件的南京居民,可在今年4月6日前,登录“我的南京”App参加今年的补充医保。参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既往症、无需体检,自愿投保,参保人只需99元,保额最高达1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