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江苏省人社厅21日发布消息,将在江苏事业单位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奖励工作。
奖励范围为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执行国家和我省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包括各级事业单位派驻到经济薄弱村帮扶的工作人员和集体(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和集体),承担经济薄弱地区教育、科技、低保、就业、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文化、卫生等领域重大脱贫攻坚行动的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其他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
奖励种类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在执行脱贫攻坚重大战略和重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给予嘉奖;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给予记功;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给予记大功。
我省将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颁发奖励证书,对个人颁发奖章,对集体颁发奖牌,发放一次性奖金,强化示范引领。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