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我省出台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2020年底前减免中小微企业、6月底前减半征收大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实现“稳企业、稳就业”的目标。
截至8月底,全省共减免社会保险费914亿元,其中: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716亿元。在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的同时,社会保险费当期保费收入大幅减少。省财政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跟踪各地减免社保费政策落实情况,密切关注全省各项基金尤其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情况,逐月测算基金困难地区基金收支情况,研究制定调剂补助方案。截至9月14日,省财政共分七批次下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195.7亿元,有力地保障了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发放。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继续密切关注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基金影响的动态分析测算,及时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确保企业养老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到位。
交汇点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