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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规模全国领先!江苏追回5.21亿道路交通事故“救命钱”
2018-11-13 17:35: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作者:丁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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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11月13日讯 记者13日从江苏省财政厅获悉,作为扶危济困的民生项目,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道交基金”)自2011年实施以来,已为4.5万个因交通事故无力负担医疗抢救费用的困难家庭垫付救助资金12.72亿元,救助规模全国领先。

  道交基金的本质是“救命钱”,垫付后事故赔偿义务人是要归还这笔钱的,这样才能保证基金的持续、健康、稳定运转,让更多的伤者得到及时救治。但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存在义务人缺乏偿还能力、受助人获赔后拒不偿还、基金法律层级低遭质疑、追偿案件复杂且对象流动性大等问题,“垫付容易追偿难”成为全国道交基金实施中的“老大难”问题。

  基金如果长期有去无回,会妨碍救助效益的发挥,甚至影响基金的正常运转。作为江苏道交基金管理部门,省财政厅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严格的考评规则和指标,科学制定了追偿奖励方案,有效激发了基金追偿管理的活力。截止目前,江苏道交基金累计追回资金5.21亿元,当年追偿率已突破60%。

  面对基金法律层级低的问题,省财政厅向江苏省政府提出将基金管理办法上升为“政府行政性法规”。经过两年努力,《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一次性通过,在全国率先为道交基金立法,明确了基金的法律地位、性质、任务和规范,使基金各项工作在江苏真正可以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针对基金案件的各类复杂情况,省财政厅制定了明确的案件核销规则,对于确实无法追偿的垫付款,按规定报省救助基金协调小组办公室批准后进行核销。目前,基金累计核销6700件,核销金额1.19亿元,其中因肇事逃逸经过3年未侦破的案件占比86%,因赔偿义务人家庭困难、肇事方被判实刑、赔偿义务人失踪等原因的非肇事逃逸案件占比14%。

  道交基金追偿过程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单位,搭建良好的协调联动平台成为基金追偿管理顺畅的强有力保障。为此,江苏省政府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建立道交基金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更好地发挥道交基金的社会功效。

  建立交警协助机制。目前在全省7个市25个区县,均实现了事故认定书标注基金垫付事实的工作,镇江等地还专门下发《关于协助开展道交基金追偿工作的通知》,从源头杜绝当事人在诉讼或其他方式处理交通事故时,恶意回避基金垫付事实,还将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纳入“严重失信”行为;建立法院诉讼追偿协调机制。目前,全省各法院均支持基金以独立第三人参与诉讼或以原告身份参与立案诉讼,南京、扬州、连云港等地法院还与紫金保险建立日常协调机制,主动审查道交事故基金垫付情况,促进追偿工作开展;建立检察院介入追偿机制。如扬中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快速办理路救基金追偿公益诉讼案件工作规则》,部分典型案件已实现由当地检察院代为起诉;推动保险公司信息共享。组织召开各地产险公司协助追偿会议,建立微信群方便追偿沟通,连云港保协下发了《关于协助做好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追偿工作的通知》,镇江保协与紫金保险制定了《关于镇江产险公司协助道路救助基金追偿工作方案》;推动医院协助机制。与省卫计委共同探索医药费发票标注事项;建立定期培训机制。联合省公安厅、卫计委多次组织全省基金追偿支持工作培训。

  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道交基金服务中心负责人何华平告诉记者,目前通过交警部门协调追回比例占9%,保险公司协助追回比例占29%,法院诉讼追回比例占48%。

  创新的脚步从没停下,江苏仍在不断地探索提升道交基金追偿成效的新途径。据江苏省财政厅金融处叶松处长介绍,通过邮寄立案积极拓展省外立案的实施情况来看,省外法院对救助基金跨省追偿已累计立案28件,成功开庭并判决15件。其次,探索外部追偿督促机制。与全省各市区县信用办沟通对接,尝试将收到追偿通知书后,有能力履行却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偿还义务的构成严重交通失信行为的义务人纳入交通失信人员名单,促使赔偿义务人自觉履行偿还义务。此外,参与我省“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与省法院、系统平台开发单位沟通联系,试点在南京建邺区人民法院参与“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提升救助基金涉及保险案件的追偿效率。

  记者 丁亚鹏 通讯员 王向荣

标签:追偿;基金;江苏省
责编:苗津伟 崔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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