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记者从省环保厅2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977件,处罚金额3.46亿元,同比分别上升45%、160%。
“4555”聚焦突出环境问题
一季度,我省环保部门依照环保法及配套办法查处案件685件,同比上升13%;其中按日计罚18件、查封扣押387件、限产停产167件、移送行政拘留55件、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58件。配合公安机关立案侦办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5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47人,同比分别上升47%、7%。
省环保厅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杨新芝将今年环境执法工作概括为“4555”:开展4项专项行动,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即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行动、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执法行动、区域水污染防治专项检查行动和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专项执法行动;整治5大环境隐患,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即全面整治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严厉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达标排放、清理整顿“散乱污”企业环境隐患、深入督查盐城市突出环境问题;加大5项工作力度,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即加大环保法及配套办法适用力度、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力度、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与应用力度、自动监控安装与联网力度、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完善5项工作机制,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即完善环境执法大练兵机制、环境执法标准化机制、执法能力保障机制、稽查考核指导机制和思想作风建设机制。
确保中央督察反馈整改到位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向我省正式反馈督察意见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3次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省长任组长的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联动合力抓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督办,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督察办今年将组织对包括我省在内的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省份进行“回头看”,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4月底前,我省将按照“属地管理、谁牵头谁负责”原则,由设区市人民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组织自查自纠,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现场督察。
省级督察工作于5月份开始。由中央环保督察江苏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督察组,赴各地、省有关部门开展督察,时间不少于10天。同时抽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及后续整改情况,抽查比例不少于信访件总数的20%,重点抽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不断和涉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域的问题,重点核实查处情况是否与公开情况一致、后续整改措施是否到位。
有案必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我省将推动实施“141”环境治本工程,即构建一套更加严格的建设项目准入和污染物处置标准,加快提升污染物收集、污染物处置、清洁能源供应以及环境监测监控4方面能力,完善园区环境绩效评价考核体系。
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将制定环保系统保护、奖励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研究建立强化环境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完善环境监管执法考核机制,加强对环保专项执法行动成效的考核力度,对查办大案要案、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加大记功表彰力度。
聚焦重点区域,我省将狠抓徐州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专项执法行动,督促徐州市政府严格落实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推进会要求,确保实现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此项工作已于4月初启动,采取异地执法方式,已检查企业1140家,发现环境违法问题1444个,以日交日办的方式,交当地处理处罚。”杨新芝说。
4月8日起,省环保厅组织对盐城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4月20日,启动推进沿海化工园区专项整治;4月22日,会同公安、新闻媒体共同部署开展沿江八市共抓大保护环保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动真碰硬的胆魄,敢办案、办大案、办铁案。”杨新芝说,环保部门将致力于从源头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坚决遏制环境污染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本报记者 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