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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人才新政 人才发展在"高原"上再建"高峰"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郁芬   2017-02-20 22:09:00

  高校教授可定期享受带薪学术休假;企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不仅可获政府奖补,相关引才费用还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世界一流的顶尖人才团队最高将获1亿元项目资助;引才中介如引进“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急需、产生重大影响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顶尖人才或团队,可获 50-100万元重奖……

  2月20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省委最近出台的《关于聚力创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人才发展环境的意见》。《意见》共26条,从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保障机制和加强党管人才等5个方面入手,努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有望让江苏的人才发展迈向“有高原更有高峰”的新境界。

  培养与引进并重,让乡土人才“香”起来

  省委党建办副主任朱劲松介绍,《意见》贯彻中央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部署,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在把握人才竞争新态势的基础上,聚力人才引用、聚焦活力释放、聚合要素保障,不仅集全国兄弟省市政策亮点、集江苏各地先行先试成果,彰显人才发展新特色,而且注重与已有政策衔接配套,努力构建人才政策新体系,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环境,最终为“两聚一高”实现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意见》把本土人才的培养使用放到相当高度,明确要求突出创新创业导向,“更加注重培养用好本土人才”。提出建立学术休假制度,高校教学科研人员可定期享受带薪学术休假,开展专业进修或研发创新活动;实施大学生企业工程师培育计划,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实施百千科技企业家培育工程,培养一批既通科技又懂市场的复合型创新创业人才等。《意见》特别提出要积极发掘和培养各领域能工巧匠、民间艺人等乡土人才,引导他们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建立健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培养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

  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成斌介绍,江苏作为教育大省,围绕培养、提高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将实施弹性学制,允许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同时建立以创新创业为观测点的评价机制,将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列入高校改革和专业建设的重要指标,进行评价、督查和推进。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结合《意见》,江苏将推进新型技能大军培育工程,大力引进培养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新兴产业技能人才、乡土人才,选送制造业高技能人才赴国外培训,加快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制造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完善制造业高技能人才激励措施,为振兴实体经济、加强制造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树全球视野,更大力度集聚天下英才

  《意见》针对江苏人才“有高原”“无高峰”问题,提出树立全球视野,更加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比如实施顶尖人才顶级支持、“凤还巢”等计划,对世界一流的顶尖人才团队,一事一议,最高给予1亿元项目资助;围绕打造开发区产才融合高地,强化开发区“双招双引”融合机制,教在高校、创在园区“双落户”制,推动形成一批“产业+人才”特色小镇等。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引才,对于引进“一中心、一基地”建设急需、产生重大影响和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顶尖人才或团队,省财政将向引才中介重奖50-100万元。

  《意见》为高端人才来江苏干事创业搭建良好的平台,提出围绕南京软件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苏州纳米材料、无锡物联网、常州石墨烯、泰州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实施“一行业领域一人才工程”,推动人才发展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支持“招院引所”,鼓励开发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研究院(所),共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共同引才育才,共享科研设备设施。高端人才来江苏干事创业将拥有更高的产业和研发平台。

  省科技厅副厅长夏冰表示,江苏将加快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强与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重点科教单位产学研合作,启动新型研发机构评价,支持知名科学家及其团队、国内外一流高校院所等在江苏省发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并按政策给予奖补。

  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人才“松绑”

  《意见》在深化改革、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方面作了不少探索。保障和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方面,重点保障用人单位的人事管理权、人才评价权和经费使用自主权,同时通过引才奖补制度激发用人单位引才活力。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事业单位,将在引才投入、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受到支持,企业引才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等,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此外,还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清除人才流动、评价、创新创业、国际交流等方面的障碍,为人才“松绑”。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制约将被打破,优秀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之间有望合理流动;人才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将成为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多元投入,人才发展资金后盾更雄厚

  《意见》积极构建多元投入机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稳定增长机制,足额安排人才专项资金。产业类引导资金等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相关领域人才培养、引进工作,政府投资基金优先支持人才项目。省财政今后3年支持“一中心、一基地”建设的1000亿元省级各类资金和基金,用于人才发展的实际支出不低于30%。

  此外,积极发展人才金融,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推出“人才投”“人才贷”“人才保”等金融产品,加大对人才创新创业的信贷支持,省签约金融机构对设区市以上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最高1500万元的信用贷款。鼓励各地设立人才创新创业风险补偿资金池,落实有关税收支持和风险分担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挂牌上市。

  省财政厅副厅长宋义武在发布会上透露,省财政会同省人才办,与江苏银行合作,设立了总额为1.5亿元的省级人才创新创业项目风险补偿资金,撬动金融机构对我省市级以上政府评审确认的人才或人才企业按1:10提供信贷支持,自从2016年7月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以来,江苏银行新增人才贷款授信总量13.68亿元,截至2016年底,新增人才贷款总额6.85亿元。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郁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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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苗津伟